宝玉听了秦钟的叹息和劝告后,究竟有什么反映? 由于书中文字已到了一回的结尾,还没有来得及交代。对秦钟的劝告,宝玉是同意,还是不以为然? 是接受,还是拒绝? 无论在本回之末,或在下回之首,作者都向读者封锁了消息。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
古人说: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对挚友的最后一次的劝告,如果宝玉的态度竟是如风过耳,无动于衷,那么,作者还着重写它干什么?
个中必有缘故。这值得我们思索。
在我们看来,秦钟醒后所说的那一番话,与书中所写的宝玉的思想、性格大相径庭。秦钟向宝玉指出的,是一条“立志功名”,追求“荣耀显达”的生活道路。而这恰恰是宝玉所不愿意走的和激烈反对的。我们记得,袭人曾当面向宝玉指出过,“凡读书上进的人,你就起个名字,叫做‘禄蠹’”(第十九回)。为此,宝玉对湘云、宝钗都有过不愉快。一次,湘云、袭人和宝玉在一起谈话。湘云对宝玉说,“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委婉的、苦心的规劝,换来的却是宝玉的斥责: “混帐话”。宝玉立刻回答湘云说: “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赃了你知经济学问的! ”当场让她下不了台。袭人赶紧打圆场,插嘴说,“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紧接着,宝玉还公开拿宝钗和黛玉作鲜明的对比: “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 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第三十二回)。我们还记得,此前,正是宝钗,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曾嘲笑过宝玉: “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第十七、十八回)。宝钗和黛玉,一个是宝玉不中意的,一个是宝玉的心上人,泾渭分明,于此可见一斑。
难道秦钟也是宝玉所鄙视的“禄蠹”一流的人物?
宝钗、湘云的话都听来刺耳,秦钟这种类似的话又安能引起宝玉的共鸣? 秦钟的话如果引不起宝玉的共鸣,曹雪芹却去渲染地写它,岂不是多此一举? 难道他愿意自己给自己制造矛盾吗?
怎样理解这个矛盾的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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