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旅游 > 人文胜地 >

【丝绸之路】文化流传之路、中外交流之路(3)

2009-04-01 14:00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1280年忽必烈在宫殿接见马可波罗。自唐末以来西北丝绸之路已经错失了它发展的大部分机遇中亚和新疆地区荒漠地区的草原、绿洲被连年的战火所摧毁:

  1280年忽必烈在宫殿接见马可·波罗。自唐末以来西北丝绸之路已经错失了它发展的大部分机遇——中亚和新疆地区荒漠地区的草原、绿洲被连年的战火所摧毁:这对以一个绿洲国家的农业生产而言毫无疑问是致命的,而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正是古代国家立国的根本。唐代安史之乱后中国各地战火纷飞,为丝路直接服务的北方地区经济大受打击,史料记载黄河流域的丝绸生产几乎陷于停顿。当成吉思汗及他的子孙们孜孜不倦的开辟着广阔的疆土时,丝绸之路,不仅是这条西北丝绸之路,包括南方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蒙古帝国内部的交通路线。虽然蒙古帝国的统治者们并没有建立严格的、十分完善的中央集权体系(这也许与其游牧民族的特性有关),各地并没有统一的行政体系。

  但蒙古帝国也摧毁了以往在丝绸之路上大量关卡和腐朽的统治,令丝绸之路的通行比以往各个朝代都要方便一些。蒙古帝国和它在中国的权利继承者,对这些从西方前来的旅行者抱以非常欢迎的态度,元朝统治者甚至任命一些外国人,主要是基督教徒,担任地方的行政长官。不过沿着丝路前进的人们,大多是以宗教信仰及其他文化交流为使命的人们,而不再是以商人为主导的丝绸之路了。诸如马可·波罗和长春真人的游记就体现了这一点。这从侧面反映西北丝路的衰落。此外,包括中国在内亚欧大陆进入了逐渐寒冷的阶段。当丝路的历史步入14世纪,中国称其为“明清小冰期”的开端后,西域地区脊背上已不再适合当时的人类居住。西北丝绸之路的东端几乎已经荒废。而西域各古国大多已不复存在,成为流沙之中见证丝路辉煌的遗迹。

  张骞出使西域后,汉朝的使者、商人接踵西行,西域的使者、商人也纷纷东来。他们把中国的丝和纺织品,从长安通过河西走廊、今新疆地区,运往西亚,再转运到欧洲,又把西域各国的奇珍异宝输入中国内地。这条沟通中西交通的陆上要道,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丝绸之路。汉武帝以后,西汉的商人还常出海贸易,开辟了海上交通要道,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海上交通的路线。中国的丝绸除通过横贯大陆的陆上交通线大量输往中亚、西亚和非洲、欧洲国家外,也通过海上交通线源源不断地销往世界各国。因此,在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将横贯东西的陆上交通路线命名为丝绸之路后,有的学者又进而加以引申,称东西方的海上交通路线为海上丝绸之路。

  后来,中国著名的陶瓷,也经由这条海上交通路线销往各国,西方的香料也通过这条路线输入中国,一些学者因此也称这条海上交通路线为陶瓷之路或香瓷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汉武帝之时。从中国出发,向西航行的南海航线,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主线。与此同时,还有一条由中国向东到达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的东海航线,它在海上丝绸之路中占次要的地位。关于汉代丝绸之路的南海航线,《汉书·地理志》记载汉武帝派遣的使者和应募的商人出海贸易的航程说:自日南(今越南中部)或徐闻(今属广东)、合浦(今属广西)乘船出海,顺中南半岛东岸南行,经五个月抵达湄公河三角洲的都元(今越南南部的迪石)。复沿中南半岛的西岸北行,经四个月航抵湄南河口的邑卢(今泰国之佛统)。自此南下沿马来半岛东岸,经二十余日驶抵湛离(今泰国之巴蜀),在此弃船登岸,横越地峡,步行十余日,抵达夫首都卢(今缅甸之丹那沙林)。再登船向西航行于印度洋,经两个多月到达黄支国(今印度东南海岸之康契普腊姆)。回国时,由黄支南下至已不程国(今斯里兰卡),然后向东直航,经八个月驶抵马六甲海峡,泊于皮宗(今新加坡西面之皮散岛),最后再航行两个多月,由皮宗驶达日南郡的象林县境(治所在今越南维川县南的茶荞)。

  宋代以后,随着中国南方的进一步开发和经济重心的南移,从广州、泉州、杭州等地出发的海上航路日益发达,越走越远,从南洋到阿拉伯海,甚至远达非洲东海岸。人们把这些海上贸易往来的各条航线,通称之为“海上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的开辟,有力地促进了中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对促成汉朝的兴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条丝绸之路,至今仍是中西交往的一条重要通道,在我国当今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中仍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很好地加以利用。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