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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养老、救济弱者、赈灾与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及其落实。《孟子》书中多次指出,要保证黎民不饥不寒,五十岁以上的人有丝棉袄穿,七十岁以上的人有肉吃。关于养老制度,《礼记•王制》保留了上古“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的分级养老制以及行养老礼的礼俗与制度。孟子指出:鳏、寡、孤、独,“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梁惠王下》)对于这些弱者,《礼记•王制》指出,都有“常饩”,即经常性的粮食救济。对于聋、哑及肢体有残疾、障碍的人则有供养制度,“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即由工匠用自己的技能供养他们。 荀子主张“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王制》)战国末年,《礼记•礼运》的作者假托孔子之口,抒发了大同之世的向往:“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户外而不闭,是谓大同。”该篇作者认为,在小康之世,虽然“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但仍然有仁、义、礼、乐来调治社会。“政必本于天”,这是儒家政治的根源性与正当性。“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礼也者,义之实也……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礼运》),这是小康之世的治世原则。礼是体现义的规范、定制;义是法则有分别的依据,是施行仁道的节度,是分限之宜、恰当、正当。 历史上的儒者对此身体力行。例如南宋朱熹曾努力劝农赈灾,宽恤民力,为减免贫困县的赋税,多次奏请朝廷。朱子曾向孝宗面奏七札,严辞批评孝宗主政二十年的弊病:大政未举,用非其人,邪佞充塞,货赂公行,兵怨民愁,盗贼间作,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朱子对此忧心如焚,视民如伤,大修荒政。他深入穷乡僻壤,拊问存恤,提出具体应对荒灾的办法,关注戢盗、捕蝗、兴修水利等事(详见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足见古代廉吏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儒家“王道”、“仁政”思想,在传统专制政治下,竭力减缓苛政对百姓的压榨,使民众谋得温饱。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正义原则在开明专政、温和统治时期,在制度上亦得以体现。 再次是平民通过教育因任授官、参与政治的制度安排及作为村社公共生活的庠序乡校。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极其重要,向民间开放教育,是打破世卿世禄制、得以“举贤才”的基础。孔子又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为政》)这是要把正直的人举拔在邪曲的人之上,即公正地选才用人。孟子指出:“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愿立于其朝矣。”(《公孙丑上》)荀子说:“选贤良,举笃敬”;“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王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的理想,在古代的教育制度与官僚制度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中国历史上的九品中正制与科举制等都有弊病,但从总体上看,这些制度贯穿了机会平等的原则,是中国文官制的依托。 值得注意的是,农家子弟读书受到了村社、宗族公田所得的资助。从杨宽《西周史》、吕思勉《燕石续札》等书可知,庠、序、校是村社成员公共集会的活动场所(包括前述的行养老礼)。从郑子产不毁乡校到何心隐的社会基层组织“聚和堂”,到黄宗羲的以学校为议政之所与议会之初步,均是中国政治平等与民主的重要资源。在公共生活中必有个人与群体的权力界限的规定。吕氏乡约、朱子家礼中都有契约精神与公民社会之初步,是文明化的体现。 最后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思想。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根本经典《尚书•洪范》中指出,三德以正直为主,有刚有柔,求得刚柔互济的中正平和。其大中至正的标准为:“无偏无陂(颇),遵王之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孔子说:“政者,正也”(《颜渊》);“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仁者安人,知者利仁”(《里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宪问》);“先之劳之”,“无倦”(《子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等。孔子强调“庄以莅之”、“动之以礼”(《卫灵公》),即以严肃庄敬的态度尊重百姓,合理合法地动员百姓。他提出五种美政:“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尧曰》),反对以傲慢的态度对待人民,滥用权力,任意扰民,践踏民意,不顾民生。他提出以“敬”的态度谨慎地使用公共权力的问题,以安民济众、百姓平安为根本目的。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上》),亦含有公民权利的意识。在我国古代制度上,有监察制与考试制,甚为近代政治家孙中山先生所重视。 儒家民本思想是具体的、有丰富内涵的。以上所说的公平正义思想,是可以作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值得我们珍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