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起源于北京,流行于全国各地, 一般认为形成于清咸丰、同治年间。它是一种历史悠久、流传较广,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曲艺表演形式。用北京话说讲,现各地也有以当地方言说讲的“方言相声”。在相声形成过程中广泛吸取口技、说书等艺术之长,寓庄于谐,以讽刺笑料表现真善美,以引人发笑为艺术特点,以“说、学、逗、唱”为主要艺术手段。表演形式有单口、对口、群口三种。单口相声由一个演员表演,讲述笑话;对口相声由两个演员一捧一逗,通常又有“一头沉”和“子母哏”两类;群口相声又叫“群活”,由三个以上演员表演。传统曲目以讽刺旧社会各种丑恶现象和通过诙谐的叙述反映各种生活现象为主,解放后除继续发扬讽刺传统外,也有歌颂新人新事的作品。传统曲目有《关公战秦琼》、《戏剧与方言》、《贾行家》、《扒马褂》等,总数在两百个以上。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则以《夜行记》、《买猴》、《昨天》、《帽子工厂》等影响较大。
相声是以对话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语言艺术,相声以反映现实生活中各种人物的对话为主要内容。在叙事艺术中,人物的对话不能脱离情节的制约, 而在相声中,情节的作用远不如在叙事艺术中那样重要。在相声中,情节是为组织包袱服务的,而包袱又是由对话构成的。在对话时脱离谈论对象和话题讲述一个故事是无法令人理解的,因而也是不允许的。 与此相反,相声中的情节却可以是时隐时现 、若断若续,甚至是若有若无的。
在有些相声中,甚至可以根本不需要情节,只借助于对话的魅力,即能组织包袱,直接揭露矛盾,表现主题。 相应地,观众听相声也并不醉心于情节的复杂曲折,而是要了解表演者对问题 、事件所持的立场、观点,所发表的意见。这些观点、意见主要通过对话来表达。
相声中的人物形象也不苛求完整丰满,而往往是只去描绘其言谈话语,并通过这些言谈话语直接反映人物的思想意识、立场观点、性格气质。相声中的人物同情节一样,是组织包袱的工具,因此,人物往往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物性格在许多相声中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夸张的,变形的,并不呈现为一个完整、真实的形象。在有些相声中则没有人物形象。
相声的内部结构比较松散。“垫话”、”正活”、“攒底”等各部分之间在情节上有时并没有紧密联系,只是通过一个比较宽泛的主题加以维系。在相声中,内容的变化往往不是体现在情节的推进上面,而是体现在话题的转换上面。
总之,对相声艺术来说, 叙事艺术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与情节结构都不占要地位。 相声最重视的是包袱,而包袱又是由对话构成的。随便翻开一篇相声作品,你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对话。这些对话维妙维肖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言谈话语。当然,这些对话并干是从生活中照搬来的,而是经过了精心的艺术加工。
相声的包袱主要是以对话的形式构成的。 著名相声艺术家马季在谈及相声的基本概念时指出: “(相声)就是通过组织一系列特有的‘包袱’来使人发笑的艺术,这里所指的包袱是语言艺术的包袱,这里所指的语言是包袱艺术的语言语言……、语言、包袱儿、笑声,可说是相声艺术的三大要素,并且缺一不可。” (引自马季《卅年回首一吐为快》载《曲艺》1987年第2期)在他列举的三要素中,语言、笑声是其它一些喜剧艺术也具有的,只有包袱才是相声艺术特有的。 包袱在相声艺术中处于最重要的地位。 因此,对包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析是我们研究相声艺术的关键。
“包袱”一词是个形象化的比喻词,它实际上指的是相声中喜剧性矛盾酝酿、发展的一个过程。所谓的“三翻四抖”,则是相声包袱常采用的一种结构。其中“三翻”是指对矛盾假象反复进行渲染和强调;“四抖”是指在”三翻“之后揭露矛盾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