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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市场经济下的立身之本

2009-10-05 15:18
来源:孔孟之乡 作者:张永谦
中外历史,新的创造,常以复古为先导。王安石变法也打着复古的旗号,推行变法革新的主张。欧洲的文艺复兴是复古希腊文化之古,兴的科学技术之新。

诚信是市场经济下的立身之本

中外历史,新的创造,常以复古为先导。王安石变法也打着复古的旗号,推行变法革新的主张。欧洲的文艺复兴是复古希腊文化之古,兴的科学技术之新。以复古为革新,不是后退,是前进,是螺旋式上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任何经典学说的继承和发展都是一个扬弃的过程,扬者即紧紧抓住经典学说的精髓,赋予新内涵的;弃者即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东西,使之更接近真理。对儒家的诚信思想也应这样。

儒家学说认为,在万事万中人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在人际关系中仁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在人的品质中,诚信是居于核心地位的。这些思想在当今世界都有积极意义,也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

孔子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从诚信的意义上讲,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人说话要真实,人无真诚之心,必无可信之言;二是说,说到就要做到,即践言。“言忠信,行笃敬”(《论语·卫灵公》)是儒家的处世原则。儒学诚信理念是有普适性的,在今天仍然可以用于规范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但是,在今天新的历史使命,儒学的诚信思想要创新,并赋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的内涵。

第一,诚信的道德标准与市场标准。儒学所讲的诚信,是理想的道德范畴的诚信,它的重要特征是不以功利为目的;市场经济所讲诚信,是以市场运行规则为准,以占有市场更大份额、获取更大利润为目的的诚信。我们不能要求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安贫乐道”。我们提倡诚信是因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国内市场,没有信誉的商品终将被淘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制度作保障,不仅将受到WTO规则的制约,而且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开展竞争,最终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

第二,“诚信修睦”与“双蠃成交”。孔子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学界对这句话有不同解释。有一种解释认为,“君子亦有意见行迹之不同,然同于道则可相与谋。惟小人贼道者,有善恶邪正之分,斯难于相谋矣。”(钱穆之:《论语新解》)在我们看来,孔子在这里所说的道,应该指价值观而言。在当今世界,多元化是一大特征,价值观不同,因而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是常见的事。所以,道不同却要相与谋,君子要“相谋”小人甚至魔鬼。我们既不能将自己的价值标准强加于人,也不为别人的价值观所左右。但是,大家都可以合作共事,甚至成为合作伙伴。我们在与之交往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又要讲究策略;要维护自已的利益,又要让对方得到好处。道不同而相与谋,互相让步和妥协是正常手段,达到双赢目标是最佳选择。取义与获利。义与利之辩,这是儒学思想的一个内容。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义然后取”,又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义与利的关系说就是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与利的关系是对等的。公民、企业经营者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着遵守政府制定的法规和缴纳税赋的义务,也享有的合法获取利润、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力,二者不可偏废。社会成员既不能逃避就应尽的义务,政府也不能无视公民的应享有的个人权利。政府可以提倡对国家和民族多作贡献,但不能强制人们牺牲个人利益;社会成员可以在国家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注重环保,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获取利润、寻求个个人利益。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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