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的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应该批判、剔除之;但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基本思想,则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调整、和谐家庭关系所积累起来的伦理规范,是历代人们所认同的传统文化精神,在我们今天仍须继承和发扬。这是因为,孝敬父母不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它不但可以促进家庭的和睦、团结,也能帮助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使社会正气上升。
将这种孝亲敬长的精神推而广之,用以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其基本的道德原则就是“能近取譬”。即以自身作譬喻,来考虑如何对待别人,古人叫做“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用孟子的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敬爱自己的长辈,进而推广到敬爱别人的长辈;疼爱自己的孩子,进而扩大到疼爱别人的子女。这样,要治理天下,就像东西在自己手掌中运转一样容易。可见,传统文化对孝亲及人的重视。
中国传统文化这种孝亲敬长的精神,到宋代被进一步发展,形成“厚德载物”的思想理学奠基人张载就明确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同一父母(即天地)所生的亲兄弟,一切万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一个有道德的人,应以极其宽厚仁慈的爱心来对待自己的同类,以至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一方面,“要设身处地,爱人如己”,另一方面,还要有爱护一切生命的博大胸怀,形成了“仁民爱物”的文化特色。
从崇尚伦理道德的精神出发,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内圣外王”之道,即在政治上要行“王道”和“仁政”,要以德治国,并且要求执政者要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完善人格,以“圣人”为最高的理想境界。因为“治国”与“修身”二者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为了“治国”就必须“修身”,只有努力进行道德修养,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才能把国家、社会治理好。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道德贯穿其始终,融汇在中国传统的哲学、政治、历史、文学、教育思想之中,并且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构成中国传统文化最显著的精神之一。
因此,分清两种孝是必要的:对于孝亲敬长的合理的孝,我们应大力弘扬;而对于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则应批判、剔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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