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孙丑上》,孟子首度提及心之四端,这四端是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端对人而言,犹其有四体也,所指的是天赋的行善能力,所以他会接着说:“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很明显的,有能力并不等于有了具体的善行。四端扩而充之,才会做到仁、义、礼、智这四种善。孟子用“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来描述这种扩充的现象。试问这是指人性本善,还是向善?但是,翻到《告子上》就有些问题了。孟子也谈到四端是人皆有之,但是他接着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许多人抓紧这段话中的仁义礼智是我固有之,就肯定孟子主张人性本善。然而,我们可以试问:仁义礼智是像人有四体一样吗?人的四体是可以“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吗?答案很清楚。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他是在强调这四种善“不是由外在加给我的”,而是由我内心充扩发展而成的。如果“我固有之”是指我本来就具有四善,那么就不必使用“非由外铄”一语。孟子与告子辩论仁义皆内时,也是指仁义皆是由内而发,而不是指仁义都是“内在本有”的。事实上,孟子谈到性善的言论,大都是在辨明他的“性善”不是别人所想象的“性本善”;但是偏偏许多学者一定要把孟子理解为“性本善”。这真是一件无奈而无趣的事。
其次,孟子明白使用“善”这个字时,毫无例外地,都是指行为而言。在许多地方,他直接使用“为善”一词。他既然广泛使用一般人听得懂的善概念,用以表示那是人需要学习及努力实践的行为,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说他所主张的是“人性本善”?他所说的最多是人有行善的能力。值得稍加分辨的是:这种行善的能力是属于人性的许多能力之一,还是人性主要的基本特质?答案应该是后者。问题在于:这种能力特质会自动自发表现出来吗?或者,它依然需要某种学习与自觉之努力?赞成前者的,会举出“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以及“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这两段话都特别肯定了:尧与舜的作为是出于本性的。但是,这种出于本性是指本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