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中的和谐之道(3)
2010-08-05 11:15
三 治平之本,仁爱之核,必须通过和来理顺各种关系,处理各种冲突,而达融实和合之境,和平、幸福世界。儒家倡导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
三
治平之本,仁爱之核,必须通过“和”来理顺各种关系,处理各种冲突,而达融实和合之境,和平、幸福世界。儒家倡导“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礼的作用,以和最珍贵,这是先王治理国家的最宝贵的地方。《左传》与《国语》曾记载晏婴与齐景公、史伯与郑桓公关于“和同之辩”的对话。晏婴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左传》昭公二十年)“和”是各种不同的原料、调料,即各种相对的要素,经过主体人对各种相对要素的济不及,泄其过的加工融合,即烹之、燀之、和之、齐之,而成鲜美的食品。“同”是“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同上)。以水济水仍是水,没有产生新的和合体、新事物。晏婴认为,和的功能和作用是,食用和羹,“以平其心”,听和声“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民无争心”。和能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使人精神获得享受和愉悦;培养主体道德行为的和协;取得政治平和安定,人民没有争夺之心。史伯说:“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他们之间的和合,便能保养百姓。这是从伦理道德层面讲和合、和平、幸福;从世界万物的化生层面讲,“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韦昭注:“杂,合也。”“和”怎样“生物”?并非有一个唯一的、全知全能的上帝创造万物,而是由多样的、相对相关的“五行”冲突、融合而和合成万物,这是“和实生物”的“和生”,而非“一生”、“独生”,而是“以它平它”的和生。由“一生”开出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对立斗争思维,由“和生”而开出多元多样、互补双赢的和合生生思维。这是因为“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而与专同”。韦昭注:“类犹和也。”“一”便是弃“和”而“专同”,“同”是不能持续生物的;“和”既是万物化生的根据和源泉,亦是万物存在的一种状态,以及大本达道的原则,即“恰好底道理”。由“和合”而保证治平之本,仁爱之核的贯彻和实现。
由社会的“和为贵”的礼仪之用,而推及天地万物的“和生”。孔子再把“和同之辩”运用到君子与小人关系上,并将其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一种标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何晏《论语集解》解释说:“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则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朱熹《论语集注》说:“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以义利、心意辨君子与小人的和与同,体现了不同时代的诠释者对经典的不同诠释。“和同之辩”在君臣关系的运用:“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左传》昭公二十年)。君臣作为融突关系,不能以君认为行的,臣也认为行;君认为不行的,臣也认为不行,这是“以水济水”的“同”,是“同而不和”;应该是君认为可的而其中有不行的,臣下指出它的不行的部分而使行的更加完备,君认为不行而其中有行的,臣下指出它的行的部分而去掉它的不行。只有不同、冲突的意见,后加以融合,便成为新的完善的方案,这就是和,在这里“和”体现了政治的文明和创新。“和”犹如新的信息量,为正数;同的信息在信息量上为零。“以和为贵”,便能创造世界的和平和幸福。
儒家文明的以治平为本,以仁为核,以和为贵,在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思维方法、风俗习惯的培育演化中具有首要的意义。儒家文明在“与时偕行”中而日新日日新地生生不息。
四
现代,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互联网普及化,把世界联成一片。这不一定就会消除不同国家、民族、宗教以及种族之间冲突,有可能使不同文明传统国家在某些方面冲突加剧,譬如说,市场配额的不均等,利润瓜分不公平,生息领地有争议,宗教信仰有分歧,这一切价值冲突都根源于势不两立的选择。因此,文明冲突与文明融突成为世界范围所关注的课题。1993年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1998年第5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定,以2001年为“联合国不同文明对话年”。从文明冲突到文明对话,表现了世界人民祈求和平发展的意愿。
从文明冲突到对话,这是一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观照视角的转换。对话就必须承认相异者的存在,即允许“他者”的存在。既承认“他者”的存在,主体与“他者”的关系就是互相平等的,而不是“猫与老鼠”的关系。主体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以我是从;从“他者”看,要互为主体,互相观照;对话就是面对“他者”,需要互相理解、谅解。在互为“他者”的情境下,要互相理解其文化背景;理解其民族风俗及宗教信仰等。互相理解、谅解才能相互尊重,相互礼仪,互相理解,才能达成有限度的共识;对话的基础需要一定程度的诚信,诚信使对话蕴涵着诚意,诚意使对话通向顺利,甚至成功。若无诚信,对话这种游戏便流于谎言或一纸空文。对话既然是承认“他者”的存在,在与“他者”的交往中就不能唯我独尊,不能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消灭“他者”,对话者。这样看似简单、痛快,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后患无穷。特别是文明间的冲突,采取你死我活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是不可能消灭“他者”的。21世纪主要存在四大文明:基督教文明(即欧美文明)、儒教文明(即东亚文明)、佛教文明(即南亚文明)、伊斯兰文明(中东北非文明),另外拉丁美洲文明、非洲文明,其影响力较少。无论如何,这四大文明仍会作为“他者”而存在着,强势文明想消灭弱势文明是不可能的,征服者也只能是改变异己文明的某一国家的统治者而已,而不能改变其文明。因此,当今世界最佳选择是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