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战正酣,蒋为何白送中共10万吨美援物资(3)
2010-03-17 09:40
4个月以后,红旗飘飘的烟台港便迎来第一批登陆艇,大批物资随之纷至沓来,或就地移交,或继续转运到其他解放区。 即使是在双方开打以后,屡战屡败
4个月以后,红旗飘飘的烟台港便迎来第一批登陆艇,大批物资随之纷至沓来,或就地移交,或继续转运到其他解放区。
即使是在双方开打以后,屡战屡败的国民党尽管心里百般不愿意,依然不顾自己的遍体鳞伤,勒紧裤袋,向中共方面提供救济。从1946年6月底的内战爆发,到1947年10月的停运为止,国民党仅通过山东沿海港口就向各解放区运送8万余吨救济物资,光是在新开辟的石臼所港,就有8艘登陆艇运来5000余吨。
其实,真要歪扯起来,花招还是很多的,比如:决不承认非法政府、严禁一切伪币流通、不得干涉中国内政,或者以无法监控救济工作是否被解放区用于军事为借口而暂停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尤其是后一条的针对性更强,因为联合国在规定不分政治派别的同时,又规定救济物资不能用于军事,而无论联总、还是行总都恰恰对救济物资进入解放区以后缺乏有效的监控,导致大部分救济物资都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勤补充,但国民党方面并没有这样节外生枝。
而且,老蒋的态度,也算不错,全面内战打起来没几天还发出通令,要求各军政机关协助善后救济事宜,不得稍事留难或阻碍通行。虽然,这篇通令中,蒋大队长尚未点明解放区,但他这一句“所有该项善后救济物资之分配及发放,概不因灾民之种族、宗教及政治派别,而有歧异之待遇”的话,实际上已经涵盖解放区的救济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没有偏离联合国的人道主义宗旨。
关于“多与少”的问题
当然,说得好听,并不等于做得漂亮。早在当年,就有不同的声音,认为在受战争灾害的人口中,有一半以上位于解放区,理应得到60%的救济物资,而实际数额只占总数的2%,绝大部分都给了国统区,极不公平。
针对这一问题,蒋廷黼曾多次以人格作保证,绝无所谓歧视问题,“若谓本署进入中共控制区之物资不及联总到华物资之百分之二,诚为最大之误会”,因为像机头、车皮、铁轨、船舶、推土机等大宗器材,是恢复交通和水利建设的,并不配予民间。
1948年4月30日,行总又在报告善后救济两年来的工作时解释道:“和谈正式决裂以前,中共控制区域,均在交通线外,故所需交通器材,显属次要;且三十五年年底以前,联总运到物资,以粮食为大宗,约占全数三分之二,而当时共区则十九皆为粮产较丰之区域;虽水旱灾情。亦有少数地点发生,然比之于湖南、广东等省情形,实又不及;若平均分配,不但轻重倒置,抑且缓急不分,故三十三年度共区分配,就表面数字言之,似嫌较少,因而有三十五年七月联总在华人员控诉行总成为政争武器之事件发生。”
有趣的是,这份总结不仅没有夸大自己的工作成果,反而还把解放区的分配总额缩小为6万吨,没有将共军撤退以后、以及在共军入据以前所分发的物资都计算在内。由于战端一开,敌进我退,楚河汉界变换不定,无法划分,所以,行总又强调:“故吾人于分配各地物资时,只以当时需要情形,现有物资数量,以及实际有无运达可能为决定因素,固未曾以是否共方控制而为取决之标准。是以共方代表,以及一部分联总人士,动辄指摘行总配往共方物资比例甚少,实非公允之议。”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人口的多少来要求分蛋糕的要求并非合理。按政策,联总所确认的救济对象既不是一般性扶贫,也不是战争损失赔偿,而是根据战争受害者的迫切需要给予救助,如陕甘宁边区显然不能与曾遭受过狂轰滥炸的重庆相比,即使同样作为战场,山东与湖南也不能相比。战后的湖南,满目疮痍,长沙、衡阳、常德几成废墟;从长沙到岳阳的300多里路之间更为凄凉,这里是四次长沙保卫战来回拉锯的绞杀场,稻田长着一人多高的荒草,沿途不断看到人骨、马骨、破钢盔、破车架子、破车轮子,不少村庄房都无顶,仅存房框、破锅、破碗,有的墙上还贴有年画或灶王爷像,人烟却已经断绝。凭心而论,抗战中后期,主战场大都发生在中南、华南和中原地区,华北、西北和华东地区则相对平静,受害程度大为减轻,因而行总在确认救济对象的配量等级时,以战乱轻重和交通畅塞作综合考量,将湖南排第一,而将山东列为第10,这就是湖南为什么得到18.5万吨救济物资、而山东只得到4万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