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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雾里的剑:《三少爷的剑》

2009-07-15 15:18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龚鹏程
在人不能对剑负责时,它的伦理抉择,就是弃剑,或者自弃,于是,燕十三乃选择了自杀。武侠小说写人与剑的关系与感情者多矣,能如此深刻触探这个困境与抉择者,唯此而忆矣!

(一)伦理的抉择

在黄昏的雾气中,医生简传学向神剑山庄三少爷谢晓峰解释,自己为何不能遵守“天尊”的命令,用毒药害死他。简传学说道:

 “我跟他不同,他学的是剑,我学的是医,医道是济世救人的,将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我投入天尊只不过几个月,学医却已有二十年,对人命的这种看法,早已在我心里根深蒂固。所以不管天尊要我怎么做,我都绝不会将人命当做儿戏,我一定会全心全力去为他医治。”

杀手和医生的生命观当然不同,而这种不同,不仅指人对自己生命的看法、人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也包含了人对他人的权利与义务、人对他人生命之看法及伦理态度。

从医生的角度说,人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地维护自己的肉体生命,以衣、食、住和医药来存养;也有权利及义务消极地维护自己肉体生命,不自杀也不自我残伤。死亡是神或命运的事,人并无自主权。由此延伸出来看,人对他人亦不得残伤杀害。但从杀手的角度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杀手必须杀人,杀人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若不杀人或杀人不成,往往自己就得被杀,因此,医生与杀手的伦理态度恰好是矛盾的、对立的。

世上本来就很多矛盾的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观、伦理态度也不足为奇。但假若一个人既是医生又加入了杀手集团,那么,在他身上便不可避免会有伦理的冲突。两种或多种矛盾的生命观在心头激扰冲撞,彼此争执。究竟该怎么办呢?这时,人就不免要历尽挣扎,勉强做些伦理抉择了。

简传学讲的,就是这种伦理抉择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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