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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歌谣文化:山歌好比春江水(3)

2011-08-11 09:04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廖明君 陆晓芹
侗族行歌坐夜。三江、融水一带的侗族社会有行歌坐夜的习俗,它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也称为走寨或走姑娘。每当夜幕降临时,小 伙


  侗族“行歌坐夜”。三江、融水一带的侗族社会有“行歌坐夜”的习俗,它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也称为“走寨”或“走姑娘”。每当夜幕降临时,小

  伙子就成群结队弹着琵琶,到别的村寨去寻找心爱的姑娘。听到小伙子的歌声,姑娘们会用歌声对答,试探对方的才情、品性。如果姑娘有意,会悄悄地打开紧闭的大门,让它虚掩着。密切注意一切动静的小伙子就心领神会了,轻轻地走进去,转身带上门,找到位置坐下来,和姑娘打招呼,对起歌来。

  壮族歌圩。歌圩这一习俗在壮族社会尤为普遍,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壮族各地的歌圩还有600多个。它主要发生在春、秋二季,具体节期各不相同,最著名的是三月初三。这一天是人们走亲会友、聚会宴饮、对歌传情的日子,素有“歌节”之称。参加歌圩活动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小规模的歌圩有一两千人,大规模的歌圩多达数万人。壮族歌圩内容丰富多样,随时代变化而不尽相同。在传统歌圩中,除了青年男女的对歌交情之外,还有搭阁、抢花炮、唱戏、抛绣球等;现代歌圩则还有对歌比赛、打篮球、下象棋等。在当代壮族社会,歌圩成为以歌代言的一种社交和娱乐活动。

  4 歌仙刘三姐:民间歌者的风采

  历史上,广西少数民族,不论男女,凡长到四五岁,就开始学唱山歌。父亲教儿子,母亲教女儿,形成年幼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传统习俗。在农村中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嫁丧葬,逢年过节及青年男女间的交际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

  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歌圩中出类拔萃的歌手被推举为歌王,成为众人推崇的对象。而居于歌王之上的,就是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了。

  有关刘三姐唱歌、对歌和传歌的故事主要流传于广西、广东、贵州、云南、湖南、江西、台湾和香港等省、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内的69个县市。其中,广西有贵港、宜州、来宾等38个传播地,占55%。显然,广西的传播地点最为密集,覆盖面遍及广西东南西北多个地域,而其他各地大多为流传的辐射地带。

  壮族民间传说认为,刘三姐生于唐代,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她的才华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

  准确地说,刘三姐并非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壮族群众根据自己对山歌的体验和理想追求而塑造出的心目中一位创造了山歌和爱情的歌仙。“刘三姐乃歌圩风俗之女儿。”刘三姐不但与歌圩紧密相连,更是歌圩文化的集大成者。

  同时,刘三姐也是壮汉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产物。秦汉以后,中原民族大量南迁,尤其是唐代,汉族文化在岭南广泛传播,不仅使“官话”(汉语西南方言)成为壮汉民族之间交流的通用语言,而且壮族传统的五言四句体的“欢”(即山歌)也吸收了汉族七言四句体的诗歌、民歌形式,但仍保留壮族押“腰脚韵”的传统。

  因此,从本源上来说,“刘三姐山歌”则是壮族及其先民创作的以“刘三姐”艺术形象为表征的传统歌谣文化的积淀和升华,同时又在民族杂居的地区流传并衍生演化,进而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刘三姐歌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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