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薪火相传的执著
广西各级政府都组建了包括传统歌谣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制定了保护、传承的有效措施和与时俱进的发展规划。
人的保护。广西少数民族的一些歌手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得到了各级政府的保护、扶持与资助。政府还鼓励、支持其传统“歌圩”活动,倡导原生态民歌的各种赛事,进一步扩大了民族歌谣的生存空间。
歌的传承。少数民族歌谣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入校园传唱。三江民族实验学校、梅林乡、富禄乡中小学办起了“侗族大歌班”。“壮族嘹歌进校园”活动逐渐在平果县各乡镇中小学铺开。少数民族歌手班前后共培养了近700名学员,开启了我国少数民族歌手传承的新模式,其办学经验和培养模式为解决我国少数民族歌手传承的问题作出了重大贡献。广西艺术学院于2008年开设了民族音乐表演(演唱)专业,2009年成立了民族艺术系,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研”“声乐”“器乐”“理论”4个教研室,坚持将民族民间文化元素渗透到教学与实践中,开展了高等教育民族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壮语新歌是壮族原创新音乐,是近两年来开始在壮族青年中兴起的时尚潮流,越来越多的壮族年轻人开始用现在流行的手段演绎传统音乐。他们的音乐大都来源于生活,把生活与音乐结合起来,唱出心中的理想与信念,现已出版壮语新歌音乐专辑《贝侬》,受到广西壮族群众的欢迎。
通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和《印象·刘三姐》两个载体,广西的民歌文化被越来越多的人熟悉并喜爱。
写在纸上的歌谣只是一次唱诵的缩影,作为生活方式的歌唱一直是在流动着的。只要生活还鲜活而灵动,歌唱就有属于自己的生命源头。现在,广西少数民族歌谣既有源远流长的历史积淀,又有生机盎然的传承新姿,正以崭新的态势向世人展现自己的独特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