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就是一种模型,其中的每个参量都是基本因子。
越是复杂的现象,原因和结果越不容易判定。因此,人们试图寻找更深层的基本因子,这些因子及其规律能够“决定”结果。而且不止决定一个结果,要能决定许多结果, 最好是一层层地把结果推论出来。层次越多,那些因子就显得越“基本”。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理论知识。
理论,是对于已知的事实,用其它的事实或假设,以及多数人接受的逻辑推理方式,进行说明或解释的一套语句。
科学,是根据已知的被判定为真的事实,运用多数人接受的逻辑推理规律和方法,预测将要发生的事实的程序,这个程序的动态表述就是“科学研究”。如果预测被验证为真,多数人会认为这个程序具有科学性。如果多次使用同一种方法预测的事实都被验证为真,多数人就会认为这是一种科学方法,预测的事实也被认为是科学结论或有科学根据的事实。从同样多的实事出发,预测的事实越多,而且被验证的次数越多,科学性越大。但是,预测的事实越多,被否证的可能性也越大。科学性的大小取决于被验证的概率,而其是否被多数人接受,还取决于它的“边际效用”。
有的学者认为,预测事实只要有一次被否证,就失去了科学性。这对于给出了发生概率的预测不适用。此外,仅以部分科学家的标准来判断多数人的“科学素养”是不合适的。多数人之所以接受一些“有过验证也有过否证过的结论”,并不完全是由于“愚昧”,而是由于“真正的科学”还太少,而生活中需要处理的事务又太多,人们经过“理性的权衡”之后,就在科学与现实之间采取折衷。
理论比科学更“宽松”的方面,是不必提出预测和接受检验;理论比科学更“严格”的方面,是必须用“其它”事实来作为已知实事的说明或解释。科学理论则是二者的“交集”----它是理论中“科学”的部分,或是科学中“理论”的部分。
早期的理论是用若干个或一个类别名词来作为基本因子。例如,中华先哲用“天地山泽水火风雷” 这八个基本因子来进行类比关联(类比思辨);古希腊哲人则先后使用水、无限(类似于“天”)、空气等作为基本因子来进行过程关联,当时较少实验,思辨成份较多,过程关联其实是过程思辨。后来,虚设名词也曾被哲人们用作基本因子,如道、阴阳、逻各斯、上帝、自我等等,用它们把各种事实关联起来。
近代以来的理论,常常用一个或若干个重设名词来作为基本因子,并用它们之间的线性相关去模拟可确认事实,即建立模型,在自然科学中主要是数学模型。例如,现代物理学的基本因子 “质点”,就是借助类别名词“物体”来定义的重设名词----它“是一个没有大小和形状的理想物体”,只有当“物体的线度和形状在所研究的事件中不起作用,或所起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的时候,才可以“近似地”把物体看作为“质点”。
应该指出,物理学并非只有一种表述模式,借助状态“阴阳”来定义的重设名词“乾坤”,也发展出了与“质点”平行的表述模式,而且更直接地导向“寻找可测系列”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