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现象, 早期理论是以一种小范围现象作为基本因子,推论出大范围的结果如“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产力发展了,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安居乐业了,生产关系就改善了; 生产关系改善了, 上层筑就适应了, 社会秩序就好了。”更简单地说就是:“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就是说,把“富”作为“基”,把它与“安”的线性关联,以及它们与“上畏罪”的线性关联作为“模型”。在操作上的体现,就是用“发展生产力”来代人类行为的最高目标群体延续,取代公正人道的社会秩序。在这个模型之中,这几个目是“绑在一起的”,其中的一个好了,其它目标也必然达到。既然如此,当然是抓住那个比容易操作的“基”,更为省心省力----在达到同一目标的各种途径之中,多数人都选择耗能少的途径,也就是符合“最小耗能原则”。
近代社会研究中的基本因子, 大多数是借助类别名词 “人”来定义的重设名词,即“理想人”,如“消费人”、“私利人”、“交易人”、“理性人”、“文艺复兴人”,等等。还有一些社会研究,把“物”看得比“人”更基本,就借助类别名词“交易物”来定义重设名词,即“理想物”,如“商品”;然后再定义 “理想群体”,如“工人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等。“人”是社会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主体。
无论是 “理想人”,还是“理想物”或“理想群体”,在社会研究之中,都存在着比自然科学中更多的“主观随意性”,只有很少的“客观真理性”。因为:1,真实的社会中,多数人都不是 “理想” 的个体,甚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是“理想”的个体,更不存在“理想”的类别;2,社会现象不可能被割裂开来进行研究----既不能进入实验室,也不能进行“田间设计”或“种群隔离”。
在天体物理学中,虽然也没有一个真实的天体是“质点”,但却能够用“实验观测”来约束研究者的“主观随意性”----一个理论的预测被实验观测证实,才是“科学的理论”。否则,就是“非科学的”。爱因斯坦相对论之所以是“科学的”,主要不是因为它的理论模型能够“解释”已知的实事,而是因为它预测的新事实被观测证实,如光线在大质量的天体附近呈曲线传播。现代有不少学了一点儿物理学的人试图批判爱因斯坦,从“理论”上说不是全无道理,可是他们自己只有假设,没有预测;或者虽有预测,却无人用实验观察来检验他们的“理论”是对还是错,所以直到二十世纪之末,也没有一个批判爱因斯坦的人超过世纪之初的爱因斯坦。相反,刘绍光没有批判爱因斯坦,由于预测到“观察者所在参照系的尺度影响观测结果”,而且在原子团簇等研究中得到实验验证,所以刘绍光在爱因斯坦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
社会研究难以实验。“霍桑效应”说明:实验本身就会破坏社会研究的客观性。所以,社会学的基本因子不能是“理想人”,必须是真实的社会中的人,必须从真实的社会人来归纳共性,用“实事”而不是用“实验”来检验社会理论。
真实的社会人都不是总在做交易, 不只是 “经济人” ,更不一定都很理性,很少有“理性经济人” 。能够与“质点”相类比的“社会人”参量是覆盖度、分层社会中的社会地位、层间升降和升层内驱力。它们分别相当于“质点”的质量、位置、速度和加速度。
覆盖度越大,对他人的“引力”越大;社会地位决定“社会势”,正如引力场中的位置决定“势能”;层间升降相当于速度方向和大小;升层内驱力相当于克服质点惯性的合力。
在天体物理学中, 研究对象是天体, 通常可以用描述 “质点”的参量来认识天体。“质点” 有质量、有位置、有速度、有加速度,这四个相互独立且易于测量的参量可以用来解释和预测一个天体在其它天体之间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