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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述:继承、弘扬儒家的孝道文化的精华(二)(3)

2009-05-09 09:42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陈德述
Ⅲ、“三年之丧"。荀子对三年之丧作了很多的论述,他认为,“三年之丧”是最完善的礼义制度。“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

Ⅲ、“三年之丧"。荀子对三年之丧作了很多的论述,他认为,“三年之丧”是最完善的礼义制度。“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荀子·礼论》)荀子说:“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根据丧情轻重)而立文(制定丧礼的规定),因以饰群(区别不同等级),别亲疏贵贱之节(礼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无论到哪里)不易(改变)之术(方法、原则)也。创巨(创伤巨大的)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齐衰(zī cuī,熟麻布做丧服)、苴(jū)杖(哭丧时拄的竹杖)、居庐(守丧人住的木屋)、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越月踰时,则必反沿;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zhí zhú)焉,踟蹰(chí chú)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同雀),犹有啁噍(zhōu jiù)之顷焉,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同上)荀子认为,人是有知觉和理性的动物,如果一个人自己的亲人死了,很快就把他们忘记了,那就岂不成了鸟兽都如的“愚陋淫邪之人”吗?

荀子说:“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荀子·礼论》)君王的丧期,之所以取三年,是因为君是治理国家的主宰,是礼法的本原,是情貌的顶点,这样臣下为他举行隆重的丧礼,不也是可以的吗?君王,从来就有为民父母的说法。君王兼有父母的恩德,他既能用食物来供养百姓,又能教诲百姓,为他举行三年之丧是应该的;为乳母举三月,为养母举丧九月,为君王举丧三年,这是一种周全的制度。实行这种制度,国家就会安泰、稳定。

荀子主张,为子之道要把功夫放在“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这个“大行”(高等德行)上。荀子说:“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虽然也孔子、孟子一样提倡“孝悌”但荀子认不,“孝悌”不是“为仁之本”,而只是一种初级的德行,只有“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才是高等的德行。孝子不能绝对的服从父亲,“从”与“不从”看“义”与“不义”,“义”则从,“不义”则不从。荀子强调,“孝子所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忠诚);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正义);从命则禽兽(使自己的行为像禽兽一样),不从命则修饰(合于礼义),孝子不从命乃敬(恭敬)。故可以从命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音què,忠厚也)、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此之谓也。”(《荀子·子道》)荀子认为,该服从的不服从,就是是作儿子的态度;不该服从的服从,就是不忠。所以,作为儿子必须要明白“从”与“不从”的道理,而又能尽量做到恭敬、忠信、端厚,并能谨慎行事,就可以称为“大孝”了。作为儿子。顺从的最高标准,就是“从义不从父”。

荀子还引孔子与子贡的对话,说明儿子对父亲的言行不能绝对的服从,对于不义的行为还要“争”,对于“不义”的言行不“争”就不孝顺,不忠诚。据《荀子·子道》篇记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忠)乎?’三问,孔子不对。孔子趋出以语子贡曰:‘乡者,君问丘也,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而丘不对,赐以为何如?’子贡曰:‘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曰:‘小人哉!赐不识也!昔万乘之国,有争(诤谏)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孔子把子贡“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忠矣”的言论批评为小人之见。孔子认为,对于君上、父亲的错误或不义的言行要进行谏诤,使之改正错误,才能算是孝顺和忠贞。“父有争子,不行无礼”,由此可见,荀子是不主张“愚孝”的。

总之,荀子十分重视按“礼”来行孝,“礼”与“法”是荀子思想中的两个核心观念,上自君臣,下至庶民百姓的一切行为都不能离开“礼”。关于丧礼,荀子说:“故丧礼者,无它焉,明生死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鬼神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还说:“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 (《荀子·礼论》)由此可见,荀子关于的一切主张,都体现出十分丰厚的人文精神,不论是“饰终”,还是“饰哀”、饰敬“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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