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明确阐明事亲和事君、立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
《开宗明义章》说:“身体发肤,爱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为什么说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是“孝”的开始呢?1、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保护好身体是传种接代所必须的,否则,何以能种得以延续呢?2、儿女身体的健康和存在,是奉行孝道的基础。3、若办为犯法而毁伤了身体那是不义的,是不孝的行为。所以,不毁伤自己的身体是奉行孝道的“开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中间这还有为国君、为社会服务。奉行孝道的全过程是:“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开宗明义章第一》)不毁伤身体是奉行孝道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完成“事亲”、“事君”、“立身”的全过程。以前,孔子讲的孝的过程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礼。”《礼记》上说:“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这里,大大扩展了它的范围,“孝”不只是“事亲”,还要“事君”“立身”。“事亲”只是奉行孝的初始阶段,是基本的东西,此外还有更高级阶段。这是,与先秦时期孝的观念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即是《孝经》孝道观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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