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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述:继承、弘扬儒家的孝道文化的精华(一)(2)

2009-05-09 09:48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陈德述
“蓼蓼”,长而又大的样子。“莪”:抱忍受蒿。“蔚”:青蒿。“蔚”:牡蒿。“匪莪伊蒿(蔚)”,比喻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劬劳”,劳累。“劬瘁

“蓼蓼”,长而又大的样子。“莪”:抱忍受蒿。“蔚”:青蒿。“蔚”:牡蒿。“匪莪伊蒿(蔚)”,比喻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劬劳”,劳累。“劬瘁”,劳累而生病。“罄”,尽、空也。“罍”,盛酒的罈子。装酒的瓶子空了,是罈子(比喻周王室)的耻辱。这首诗抒发未能奉养父母、孝敬父母而使父母离开人世之后的悲痛不已的心情。“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劬瘁”。对父母的逝世,悲伤不已。他们在十分劳累和病困中生育了我。他们不但生育我,抚养我,还疼爱我,照顾我,庇护我。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德应该予以报答。但是,由于统治者的剥削,百姓无法生活,因而没有能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不是我不报,而是皇天不让我报。

《诗经·大雅》中还说:“永言孝思(孝顺先人的思想),孝思维则(榜样);永言孝思,昭(读为劭,勤勉也)哉嗣(读为司,主持、管理)服(古代把职事称为服)”孝顺先人的思想是全体臣民的榜样;还应该管理好自己职务以内的事情。“孝子不匮,永锡(赐也)尔类(属也,家属)。”孝子的孝顺之心真诚而不枯竭,全家永远能得到福祉。

《尚书·康诰》中还认为“不孝不友”是“元恶大憝”,是首恶大罪,不可宽恕的事情。说:“王曰:‘封(周成王之弟),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爱)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指上天显示的伦常之道),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天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这里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常之道。如果儿子不能成就父业,大伤他父亲的心;如果父亲不慈爱自己的儿子,反而厌恶他;如果为弟不尊敬兄长,为兄的不友爱弟弟。到了这种地步,还不受应有的处罚,那上天赐予的伦常就要混乱了。那就要赶紧用文王制定的法律来惩这样的人,不可赦免他们的。

以上《尚书》《诗经》中的内容,包含着以下一些孝的内涵:1要种粮食来奉养父母,使父母有吃有喝;2对父母要尊敬;3娶妻必须要告诉父母;4要报答父母养育之恩。5不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是首恶大罪。

第二,孔子论孝道。

“孝”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在儒家看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爱人要从爱自己的亲人开始,这是实行仁德的基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同上)君子抓住这个根本,实行的基础建立起来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就会产生出来。孝悌是实行“仁者爱人”这一思想的关键。

有一次,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说:“无违”(不违背礼的规定),孔子又将这个意思告诉樊迟,樊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孔子在向他解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父母在世时要以礼来事奉他们,父母死后要以礼来安葬他们,安葬以后还要按照礼的祭祀他们,这是孔子就如何孝顺父母的一个最全面的论述。

如何“事生”呢?“事生”最基本的是“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在些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子游向孔子请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还回答子夏问时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同上)如果,只养活父母,对父母不尊敬,在父母面前表现出不高兴,甚至顶撞、父母,即是每一顿都给他们酒肉吃,不让他们做事情,有酒肴让他们吃喝,也不能算做到了“孝”。要“敬”,要经常在父母面前表现出愉悦的面色,要有真诚喜悦的态度对待父母,才算是“孝”。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

孔子认为,为人子者不要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为自己担忧。“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不孝乎?”(《四书集注·为政注》)不要让父母为自己担忧,这是“孝”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不要使有所疾病,而让父母担忧,更不能陷入不义而使父母担惊受怕。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在古代的条件下,出远门很辛苦,不安全,为父母的会担忧,就是常言说的“儿行千里娘担忧”;另一方面,当父母年老的时候,要常父母身边尽孝道。当然,为国家尽守职,又当是另一回事,自古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和若干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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