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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结义,福兮祸兮?(2)

2009-07-31 14:55
来源:一元一 作者:佚名
因为结义,其中一人为善,余人会跟着为善;如若一人为恶,余人便会跟着为恶。尤其是结义中的老大,更是率领着麾下诸义前赴后继,于是老大善则结义

因为结义,其中一人为善,余人会跟着为善;如若一人为恶,余人便会跟着为恶。尤其是结义中的老大,更是率领着麾下诸义前赴后继,于是老大善则结义为善,老大恶则结义必为恶。凡是注重结义誓言的,金兰兄妹之仇便是自己之仇,金兰兄妹之眷便是己之亲眷,除了妻子丈夫外其他的都能共享。由此可见,金兰结义是中国人混迹社会的重要方式,中国人无党派法制观念,只能靠伦理纲常的金兰结义拉拢一帮意气相投的人,通过结义群体的互帮互助壮大每一个人的势力。所以,除了意气真正相投的人结义外,金兰结义更多地被帮会或患难中人所用。

金兰结义固然能够为利,但也能够为害。由于誓言牵畔,结义之人就会经常做些自己所不情愿的事,久而久之就会怨隙相生,相互之间的口角矛盾就会不断,由此造成结义散伙乃至反目成仇的不在少数。百草止水知结义之利,亦知结义之害,所以初踏社会,虽有同事于酒酣耳热之际倡言结义,却被百草止水佯醉搅扰。非不屑也,实不敢也!后来的社会阅历更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身边结义故事中的悲惨和凄厉,棍棒相向反目成仇的有之,为义兄义弟两肋插刀亡走天涯乃至入狱的有之,甚至连聚集诸义抢劫敲诈的都曾亲耳听闻。呜呼,结义之弊何其甚乎!

“义”是中国人独创的概念,有大义、中义、小义之分,有天然之义、自然之义和人为之义之别。大义施之于国家和民族,中义施之于集体和团伙,小义施之于亲属或个人。天然之义生之于天然,如父母慈爱子女孝顺;自然之义归之于人之常情,如知恩图报尽忠职守;人为之义则通过人为的规定和调控予以加强与巩固,如结义,如强化宗族家园的伦理纲常。然而“义”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是“宜”,也就是“应该”、“应当”的意思。百草止水以为这样解释很不全面,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他人他事的正常反应”。譬如,别人对你好,你也对他好,这就是义;别人有恩于你,你念念不忘努力报答,这也是义;你接受了某项职务,享受了因此而来的名和利,自然要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这也是义;如果别人有仇于你,你图思报复,这也是义,而不思报复甚至以德报怨谓之“仁”。也就是说,小到个人中到家族集体大到国家民族,他或他们对你怎样,你就对他们怎样,这就是“义”。借用物理学上的术语,就是个人或集体对人世间种种情和事的反射或反映;借用生活俗语,就是礼尚往来,肝胆相照;如果用宗教术语来表达,佛教中的因果报应最为神似,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缘相聚无缘离散,以善易善以恶易恶。

说到这里,有人觉得“义”与市场交易非常相似,其实不然,市场交易是买卖同时进行,买卖结束就一切结束。而“义”不同,“义”之行有先有后,总有一方在前一方引发一方主动,然后另一方产生自然而然的回应。也就是说,施恩者为仁,报恩者为义;先助人者为仁,后报答者为义。如果你被人伤害,然后图谋报复,是为自然之义;国家遭侵犯,被迫予以反击和抗争,这样的军队被称之为“义师”;集体遭伤害,被迫抗争反诘,或他人施以援手,是谓“义举”。相反,知恩不报乃至以怨报德,是谓“不义”;集体遭难,不思维护,反而落井下石,是谓“无义”;国家民族有难,不思拯救,反而叛身投敌,是谓大节“无义”。至于结义,无非是靠着誓言乃至群体之力迫使每个人去行“义”,所以“结义”非“自然之义”,人为胁迫成分居多,是以为百草止水所鄙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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