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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以爱情为基础,不是契约

 一元一国学网  来源:一元一 作者:于善伟  点击:
如果我们承认婚姻是基于爱情而建立的关系,那么婚姻就不能称为一种契约关系。将婚姻说成是一种契约关系是对婚姻的庸俗化。

《青年周末》报道:“不论好坏,贫穷还是疾病,我都会尽量和你续约,不断地续约,直到我们走进天堂。”这是郑渊洁在接受专访时,临场改编的结婚誓词。

他对记者说:“现在的婚姻就是一种契约啊,不过只标注了生效日期,而没有失效日期。我设想的其实就是增加了失效日期的结婚契约。”

如果我们承认婚姻是基于爱情而建立的关系,那么婚姻就不能称为一种契约关系。将婚姻说成是一种契约关系是对婚姻的庸俗化。契约往往适应于商业上、政治上,但人类的婚姻不能用契约解释,起码现在不能的。虽说今天是个物欲横流的商业时代,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处处渗透着契约关系,这使得人们的思想异化,以为什么都可用契约的思维考虑。

在中国历史上,婚姻最先起源于买卖,“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吕思勉《中国通史》)但随着文明的开化,我们的先民渐渐退去了婚姻的买卖关系,把婚姻纳入“礼“之中。《周礼》中就规定了婚礼的六步: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逐渐成为一种很文明的规则。

婚姻是彼此心甘情愿的承担义务奉献对方的,一旦婚姻破裂即便是签约也没有用。婚姻本质上并非契约关系,婚姻是靠双方的情感与理性支撑起来的。若将婚姻异化为一种契约,无疑是将婚姻变相的贬低为一种“商业”、“买卖”关系,必然会带来诸多弊端。

(责任编辑: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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