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四十九章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三、无为:因性而导
下者成性之机枢在于下者不受外在干扰,持有自身心性。那么如何才能使下者不受外在干扰,而持有自身心性呢?老子认为其必然前提是上者的“无为”。上者作为社会的中坚和主导者,具有社会之责任,而社会之最大责任是导民而化。导民而化虽可说是“为”,但其必诉诸“无为”。因为,导民而化不能如别的政事一样,以强行方式去“推销”,而只能循循善诱,因性而导,顺性而为。“无为”虽佳,但如何通达“无为”?老子认为上者首先不应以其功而自居,以其尊而自傲,以其位而自矜,即上者不应自以为是,故步自封,而应自甘下流,虚怀若谷。老子善于比喻,故以水喻上者之兼容并蓄,《老子》第六十六章就如此云:“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为下,故能为百谷王。”江海之为江海,乃在于其善于处下,容纳众流,而成其大;上者之为上者,乃在于其自居下流,藏垢纳污,包容一切,从而达到“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上者虚怀若谷,故虚而无滞,无滞而能待物,与民心心相应,所以《老子》四十九章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老子智慧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上者固然不应固执己见,而应随顺民意,但这并不意味着上者放任下者自流,“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实蕴涵着“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之义。作为教化者的上者,其责职是导民而化,使“道”行于世。导民而化则意味着上者之主导作用,“主导”并不意味着“主宰”,“主宰”乃以己意为民意,代民作主;而“主导”就意味着上者之责任只是创造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民自化,自育。民自有性,故其能自我作主,自成其性,上者切忌为民作主,代民作主。《老子》第十七章如是评判上者的等次:“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这表明,在老子的心目中,理想的上者是“下知有之”,“下知有之”即意味着上者统而不治,治而不理。
作为上者,其“为”犹“无为”,因为其“为”只是为下者创造一个空间。在这一空间中,民任性而行,自化自育。而若上者在上,指手划脚、说三道四,民则无所措手足。故《老子》第二十三章云:“希言自然。”“言”诚如陈鼓应所释是“声教法令”之意,“自然”是“自然而然”之意,但对整句的阐释,陈鼓应显然未得老子本旨,陈鼓应如是阐释“声教法令”:“少发教令,是合于自然的”。其实“声教”与“自然”的关系与其是说是“合于”,不如说是“达于”更为恰当,也就是说“少发教令,就可达于自然而然境地”。在自然而然境地中,民得其德,成其性。因此,与其启发民智,激发民情,不如“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老子》第四十九章)。故老子如是感叹:“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第六十五章)。《文子》对“无为”的解释也许深得老子之本意:“所谓无为者,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挂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文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