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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而化 老子的“无为而治”(二)(2)

2009-10-06 11:06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马寄
或许可以这么说,“无为”与“有为”的区别并不在于为与非为,而在于因性与违性,因性是从本性出发,顺乎本然之性发展、成长,违性则是违背本然之

或许可以这么说,“无为”与“有为”的区别并不在于为与非为,而在于因性与违性,因性是从本性出发,顺乎本然之性发展、成长,违性则是违背本然之性,蓄意、存心而为。换言之,因性则无意而为,违性则有意妄作,有“意”、无“意”是区分“有为”、“无为”的分水岭。

四、自化:自性而化

不可否认,上者之“无为”在“无为而治”的思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但是“无为而治”思想内涵是否仅仅局限于上者之“无为”?作为一种成性方式的“无为而治”,不仅仅涉及上者,还涉及下者。因此,我们既不可忽略“上者”这一维度,也不可无视“下者”这一维度,忽略、无视任一个维度,皆是对“无为而治”本真内涵的扭曲、偏离,无法把握“无为而治”这一本真内涵。而当下学界大多只会从上者的“无为”维度来解读“无为而治”,无形中忽视了下者“自化”这一维度,故无法臻于“无为而治”的思想精髓。故本文除了从上者的“无为”来解读“无为而治”外,还从下者的“自化”这一维度来解读“无为而治”,以期准确地把握“无为而治”的本真内涵,接近“无为而治”思想的本旨。

无疑“无为”在“无为而治”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为而治”的内涵只有上者的“无为”。下者之性的成、化无疑有待上者的化育,但上者之化育最终还归于下者的自成、自化,因为,上者的化育,只是“辅”、“导”,属于外在的“他化”,下者之性在其自身,其性之成还待自成。因此,上者的化育只是前提,出发点,最终还要归于下者的自成、自化。下者的自成、自化是“无为而治”的归宿。因此,“无为而治”的思想意蕴与其说是上者的“无为”,毋宁说下者的自成、自化。

《老子》五十一章云:“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之尊贵,德之珍贵,在于“道”、“德”不妄干涉他物,而任物自性发展。那么,作为“道”、“德”体现者的上者,其不应居位自傲,居功自炫,而应克制自己的欲望,抑制自己的私智,从而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温馨的氛围。在这一环境、氛围中,下者能自化、自育。《老子》第三十七章如是云:“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这就说明,只要上者不起妄念,趣于清静无为,下者就会自正、自化。《老子》第十七章云:“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就是说,上者占有天下并平治天下后,下者就会喟叹:“我自然。”可见,上者虽“为”,但为的方式不是强意而“为”,乃是顺下者自性而“为”。《老子》第五十七章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民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更点明了上者如能“无为”、“好静”、“无事”、“无欲”,那么,下者就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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