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虽分为上者“无为”、下者“自化”两个维度,但上者“无为”、下者“自化”不是相互分离、相互殊途,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无疑,“无为而治”的内涵包括上者的“无为”、下者的“自化”,但“无为而治”的本真内涵体现在上者的“无为”、下者的“自化”的相依相待中,只有在上者的“无为”、下者的“自化”的相依相待中才能接近“无为而治”的本真内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老子》第三十七章恰当地阐释了“无为而治”本真内涵,该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镇之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这就是说上者若能体“道”而行,以“无为”方式治理天下,那么下者便会自育自化。但自育自化是就下者能力而言,并没有否认现实中下者的贪欲萌发。现实中下者贪欲萌发时,上者应以“朴”去安定、导引他们,使他们归于淳朴。
总之,“无为而治”的本真意蕴既体现在上者的“无为”,又体现在下者的“自化”,更体现在上者的“无为”与下者的“自化”相依相待中,即一方面上者规训、引导下者,另一方面,上者的规训、引导下者并不是强制、灌输,而是因势利导、顺性而为,也就是说不是要改变下者之性,而是促进下者自性的发展,保持下者之性的本然。在这一层面上,上者与其孜孜于政事的处理,汲汲于百姓的教化,不如行“无为”之政,即上者为政简朴,清虚自守,从而任民自生自育,自正自化,遂成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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