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这个告身后只能按照这个级别摆谱,没有任何的国家俸禄可拿,因为中国古代的俸禄是严格按照"岗位"(官缺)来发的,要当官就要自己花路费上京,排队等待上岗,一等几年,不是常人能够忍耐的。
南宋初期,朝廷也只能给将士滥发官照作为奖赏,发出去的官照成千上万。以至于当时军队中有的队号为“武功队”,全队士兵至少都是“武功郎”(正七品武官)、“武功大夫”(从七品武官)的级别。
清朝入关,不再有勋官制度,改为直接奖赏“功牌”,和今天的奖状相似,仍然仿照官阶,从五品以下各分等级。有了几品的功牌,平时就可以摆几品官的谱,坐8人抬的官轿,出行时可以按照品级鸣锣开道,只是都必须自费,国家只给一张纸允许你摆谱而已。
还有一个奖赏的办法就是直接授给官职,比如“军前效力补总兵”。每一次战役后,领军将领都可以“保举”部下为官。起先的比例是不得超过全体将士的5%,后来逐步提高,到太平天国战争时,有的时候会达到15%,甚至30%。曾国藩曾企图将湘军的保举比例限定在14%以下,但是往往被突破。
实际上朝廷没有这么多的武官官缺(职位),得到官职的人要自费到兵部报到候补实际官缺,当战争规模很大、赏赐的军功官职会成千上万,候补官要等很久很久也难以补上缺,最后连回家路费也没有。比如清末湘、淮军将士在镇压太平天国战争中得到各类武官官衔的有十几万,而朝廷武官官缺编制却是固定的13000个左右,很多退伍的将士既没有上京参加铨选的旅费,又没有文化,明知道自己不可能补上实缺,只好拿了“官照”贱卖换钱。
靠提高社会等级身份的犒赏军功的办法效力有限,还需要其他的激励手段。《木兰辞》中说花木兰屡立战功,“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12转的勋官既然意思不大,就主要靠百千强(强即“镪”,铜钱)的赏赐。看来北朝时期已开始向将士发放现金来奖励战功。
后来将这办法大加发挥的是实行雇佣兵制的宋朝。宋朝有专门的法律《赏格》,明码标价。禁军将士:第一等,绢10匹、钱10贯;第二等,绢7匹、钱8贯;第三等,绢5匹、钱5贯;第四等,绢3匹、钱3贯;第五等,绢1匹、钱3贯。蕃兵、义勇、弓手:第一等,绢10匹;第二等,绢8匹;第三等,钱10贯;第四等,钱5贯;第五等,钱3贯。一般战场斩敌一首级,为第四等,以上依次类推。高级军官(副指挥使以上)受轻伤,赏5匹绢;重伤,赏7匹绢。基层军官(副都头以上)重伤5匹、轻伤3匹。“长行”士兵重伤3匹,轻伤2匹。
宋朝明码标价的办法在以后各朝代也都流行。比如清朝的绿营兵也将战功分为三等,一等赏银5两,二等赏银3两,三等赏银1两。特等的战功按照具体情况给赏,比如攻城时最先登上城头、冲进城内的,赏银250两;野战时首先冲破敌阵的,赏银50两;夺得敌方船只一艘的,赏银100两;如此等等。阵亡的普通士兵,步兵50两,马兵70两,杂丁20两;军官阵亡的,从提督的800两递减至把总的100两。作战受伤的赏银从50两到30两不等。以后的湘、淮军都按照这一制度略加修改形成一套奖赏军功的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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