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焦公礼所杀的闵子叶,身为总镖头拿了人家的钱却不但不予保护,反而和强盗串通起来准备杀雇主全家并且霸占人家的女儿,这是个该杀的人物;第二,焦公礼与太白三英闹翻,是因为不愿意跟着他们去和关外的多尔衮清兵相勾结。正因为具有正义性,所以当焦公礼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为免除手下人员无谓伤亡而准备让全家出走,自己则悲壮自杀以求了断时,才赢得了袁承志等的同情,也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同情;有关的那些笔墨才会显得那么真挚感人。单纯的无原则的哥儿们义气,确实有它的负面作用,有时会被黑社会势力利用,成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工具。金庸小说不是这样,它强调事情的正义性,甚至有条件地肯定英雄豪杰中大义灭亲的精神。《神雕侠侣》中那个急切想报杀父之仇的杨过,当了解到父亲杨康为敌作伥的可耻行径时,立刻知错即改,放弃了刺杀郭靖的打算。《碧血剑》中那个闵子华,为了给兄长报仇,曾经纠集各方豪杰到焦公礼门前问罪,及至真相大白、自己又在比武中失败之后,也就羞惭地认输退走。旧派武侠小说总是突出无原则的江湖义气,一味强调所谓“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
这也正是金庸小说在思想上高明的地方。
“义”的另一个重要内涵,是路见不平,舍身相助,扶困济厄,不畏强暴。这在武侠小说中有着更广泛的表现。如果说前述惺惺相惜、肝胆相照存在于意气相投的江湖豪杰之间,那么,这种形态的“义”主要由侠士拯救受难平民与弱者来体现。金庸自己在北京大学第二次讲演中说得明白:“我以为侠的定义可以说是‘奋不顾身,拔刀相助’这八个字,侠士主持正义,打抱不平。”这里,侠的定义便与“义”完全重叠为一,成为人们常说的“侠肝义胆”或“侠士精神”。《飞狐外传》中的胡斐,在佛山镇上为钟阿四一家打抱不平,敢于和凤天南较量,一心要诛杀这“南天一霸”。《笑傲江湖》中令狐冲救仪琳,也全无个人打算。他不管采花大盗田伯光武功多么高强,凭着一腔热血,就舍命与田死缠,使仪琳免遭毒手。甚至连武功半点不会的段誉,竟也不自量力地制止神农帮滥杀无量派,并给黑骏马主人主动报信。
当木婉清嘲笑他几乎为这类闲事丢了性命时,段誉朗声回答:“大丈夫行事,但求义所当为,有何后悔可言?”在金庸小说中,这类例子俯拾皆是。连《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所诵经文也包含了一点侠义思想:“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看似宗教的轻生思想,却引向“为善除恶”的目标,成为视死如归的同义语。
更为可贵的是,金庸在一系列小说中,还赋予“义”以新的内涵。他把“义”提到了为群体、为民族、为大多数人这一新的高度。《倚天屠龙记》中,当赵敏问张无忌:“你到底有什么本事,能使手下个个对你这般死心塌地?”张无忌回答说:“我们是为国为民、为仁侠、为义气,范右使和我素不相识,可是一见如故,肝胆相照,只是不枉了兄弟间这个‘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