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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生仪礼中的中州渊源(2)

2011-06-14 10:25
来源:中国民俗网 作者:吴 永 章
作对岁。客俗,出生一年,名对岁,又称周岁。亲友送幼儿衣物,名作对岁。在这一天,要进行一项预测周岁幼儿的品性、爱好与前途的活动,父母陈列文
 
“作对岁”。客俗,出生一年,名“对岁”,又称“周岁”。亲友送幼儿衣物,名“作对岁”。在这一天,要进行一项预测周岁幼儿的品性、爱好与前途的活动,父母陈列文具、工具、玩具诸物置儿前任其抓取以卜。如,民国《上杭县志·礼俗》卷二十载:“周岁,戚友馈以布物。主人以笔砚算盘玩物等置儿前,观其发志所取,古所谓‘试儿’。”此俗,在我国古代,除名“试儿”外,又名“日卒盘”、“试日卒”。按:“日卒”,系周年之意。以盘盛试周岁儿之物,故名“日卒盘”。据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卷二载:“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育子》卷五载:“至来岁生日,谓之‘周’,罗列盘盏于地,盛果木、饮食、官诰、笔砚、算秤及经卷、针线应用之物,观其所先拈着,以为征兆,谓之‘试’,此小儿之盛礼也。”换言之,从南北朝及宋朝以来,南北各地均有把作周岁视为小儿盛礼之俗,届时还有“试儿”的活动,以预测小孩的未来。可见,客俗“作对岁”来源之久远。
 
冠笄仪礼
 
男子成年礼,通称冠礼。加冠,标志着社会承认童子已成人,从此享受成人的权利与承担社会义务。
 
据《礼记·曲礼》载:“男子二十,冠而字。”冠,是指穿礼服时戴的帽子。加冠,先加缁(指黑色)布冠,次加皮弁,再加爵弁,是为“三加”。加冠之后,命以字号。古代,冠礼,需宴客,仪礼相当隆重。
 
在客家地区,曾遵行周礼的冠礼制,主要在明代以前的士大夫家庭。如,民国《上杭县志·礼俗》卷二十引旧《志》云:“男子女子年十五以上及二十者,择吉行之,向在习礼世族亦遵朱文公家礼。近罕举行。”换言之,冠笄之礼依宋人朱熹所定家礼执行。
 
但是,因古代一套冠礼极为繁琐,后世客俗已有所变革,其遗俗主要表现有二:
 
一是有的地区有“出童子”之俗,含加冠余意。如,民国《龙岩县志·礼俗》卷二一载:“冠礼,久不行。俗于男子十六岁时具香烛茶果,告于祖庙,责以成人,谓之‘出童子’。于古人命冠之意,庶几近之。”
 
一是大多客家地区,自清代康熙、乾隆之后,普遍改为临婚加冠,即将冠礼与婚礼一并举行。据民国《上杭县志·礼俗》卷二十载:“邑俗,冠笄之礼不行。大率男子将婚始加冠,女临嫁始笄,此在清康、乾间已然。今男将婚而冠,女将嫁而笄,尚仍其旧。”将冠笄礼与嫁娶礼合二为一,是历史进步的必然结果。这样做,一是简化了手续,符合后世加快了的生活节奏;一是男婚女嫁,即俗称的成家立业,从此,成年男女对家庭对族群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仍保留了冠笄礼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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