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文化村的立项, 只考虑市场会有需求, 却没有考虑会有竞争: 这一类旅游“资源” 在海南很多,不是“稀缺资源”,如果不顾交通条件而贪大求全,必然与其他一些“资源拥有者”发生激烈竞争。这个决策错误导致此类“服务”的旅游市场供给多,需求有限。这在中观层次体现为竞争导游,导游成了各景点的竞争对象。各景点不得不把一半以上的门票收益都让给导游。自身收益大大减少,游客却分流各处,当然就不免亏损。经营规模越大,亏得越多。导游占了主动之后,往往进一步为自己谋取更大的金钱收益,这样就成为一种诱因,导致微观层次的问题,前述的黄山、屯溪、厦门的例子都是如此。
不仅旅游业的宏观、 中观、微观层次不是各自独立的,旅游业与社会大环境也密切相关: 主管当局的决策导向、选拔上来的决策者的素质、公正竞争的规则制定和约束机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等等,都对旅游业中的社会问题有影响。
例如,在上述的七游客“挨宰”事情发生之前,1997年3月11日,《中国商报》在《厦门整顿旅游市场》的报道中说:“厦门市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不规范经营和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保证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着力制止宰客现象,受到了广大游客的欢迎。”
如果报道中没有“掺水”,就说明“严打”的效果最多维持半年,行政管理缺少权威, 这种宏观的社会问题与旅游业管理不是同一个层次。如果报道中“掺水”,就说明记者、报刊、管理部门联合进行商业策划,这种宏观社会问题与旅游业同层次,同时又不限于旅游业内部,而是几个同层次的部门联手。无论这类宏观问题出在哪个亚层次,效果都一样:上述那类骗人钱财的“中心”在“严打”之中连“轻打”都没挨上。
对1997年1月至1998年3月的《中国旅游报》、《旅游文化报》,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的《北京青年报》,以及部分《旅游导报》、《旅游时报》《北京晚报》、《旅游学刊》、《消费者之友》等报刊的检索分析显示,在有关旅游的一千六百多篇文章之中,有三百五十多篇反映了旅游中存在的社会问题。其中,一百三十多篇是旅行社、导游、餐饮商贩等违反合同,欺诈坑骗,强买强卖等问题;49篇是景区环境较差的问题,28篇是交通不畅,22篇是安全隐患,37篇是游客素质差,47篇旅游商品无特色。
为了改善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有必要利用社会知识和其它知识来识别景观资源,作好景观质量和经济价值的评估,改进宏观决策;有必要借鉴成功的管理经验改善中观管理和服务质量;有必要帮助游客取得自我保护的知识,改善微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