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意识形态化”倾向和“泛意识形态化”倾向的相互影响下,在一些小说、影视作品里,在一些文艺评论中,出现了无思想、无主题、无立场、无观念,标榜“为所有人服务”,全然倾注于形式、技巧、观赏性等的主张与现象,宣称文艺要“超越”、“消弭”或“终结”意识形态,极度膨胀文艺的娱乐、审美功能,把文艺完全当作一种“游戏”或“消遣”,完全排斥文艺与审美中的社会功利因素和社会倾向性。尤其是“非意识形态化”和“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经常被当作文艺和审美的本性广为传播,从而导致文艺作品空洞、苍白、虚假,给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带来危害。
意识形态学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文艺本质和规律的重要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的理论支柱和核心组成部分。因此确有必要对“非意识形态化”倾向、“泛意识形态化”倾向,从理论上进行辨析,对文艺与意识形态关系方面的观念予以匡正。这样才更有利于明示出深刻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识形态学说的必要性,体现出要在文艺发展与繁荣中,自觉地用科学的意识形态学说来指引文艺实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的倾向性,高扬社会主义时代的主旋律,实现文艺的健康发展。
在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的观念拓展
在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坚持一以贯之的“文艺为人民”的宗旨基础上,又结合文艺发展实际,对这一带有宗旨性的观念予以拓展。
首先,强调了文艺与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从文艺观念上更明确地提出,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一切进步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就在于他们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提出文艺工作者要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题材、主题、情节、语言、诗情和画意,用人民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来哺育自己。并明确指出: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道路。这些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的观念拓展,使文艺所具有的人民性特征,从本质上得到了深刻揭示;使文艺为人民的宗旨,落实到了本源上。
其次,强调了文艺的发展、繁荣与人民相伴而行。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从文艺观念上鲜明地提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它激励文艺工作者,走出个人的“小圈子”,融“小我”于时代、社会、历史的“大我”之中,以时代之子的心胸和宽广的社会视野,用创新性的文艺形式,为人民代言,报人民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