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方不可。可,就是肯定,当肯定某一方面的时候,便同时是在否定某一方面。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有了非,也就有了是,有了是也就有了非。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非总是一种相对的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面对这无穷的是非,只有圣人才能自如应付。因为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圣人由自然之道观照此类问题,不卷入其中。在圣人看来,是就是非,非就是是,两者统一。
就是非问题, 庄子在下面的篇章里还更加深入地论证过是非的虚无问题。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庄子在这段话中,指出了是非也是一种很主观,很不确定的东西。他说:“如果你跟我辩论,你辩赢了,我辩输了,那么,你的话就真得对了吗?我的话就真的错了嘛?反过来,如果是我胜了你,你输了,那么,就表示我的话是正确的吗?辩输辩赢并不能说明什么。同样的一个命题,我与你辩时辩赢了,与别人辩时输了,那么,又该如何认识我这命题是真是对呢?接下来庄子又进一步论述了辩论裁判的公证性问题。在庄子看来,你叫的任何一个裁判,他本身就是带有成见的。有他自己的看法的。如果他的看法跟你是一样的,就会说你对。如果他的看法跟我是一样的,就会说我对。如果他本身是没有看法的,就做不出判断了。所以,在庄子看来,裁判也不能真正辩明真理。如此看来,何为对何为错是无法辩明的。我们有句话叫做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在庄子看来,真理大概会是越辩越黑的,庄子在这一段里,解构了人的是非观。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无穷的是非,只是呓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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