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邪?果不乐邪?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誙誙然如将不得已,而皆曰乐者,吾未之乐也,亦未之不乐也。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虽然,无为可以定是非。至乐活身,唯无为几存。(《至乐》)
俗之所谓苦,当然不是乐,而俗之所谓乐,也不是真正的乐,所谓“乐极生悲”,乐总是暂时的,乐后还是苦、还是悲。所以庄子认为,无为才是真正的乐,“无为诚乐”,“至乐无乐”。坏事固然不是好事,好事亦非真正的好事,无事才是真正的好事。无事、无为、无乐,就在于能够保守心灵的淡泊与宁静。
有人以为,庄子的理想人格就是所谓的真人、至人、神人、圣人,此有失偏颇。真人、至人、神人、圣人,所突出的只是心性静泊的一面,此外还有精神自由的一面。庄子的人生追求,包括精神的自由与心性的静泊两个方面。
庄子智慧
有人认为,庄子的理想人格就是自然无为,就是人貌而天,就是“有人之形,无人之情”,(《德充符》)就是“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庚桑楚》)[8]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庄子并非纯任自然,他有自己的追求。他反对追名逐利,反对为物所役;他追求个体精神的自由洒脱,注重个体心性的宁静淡泊。自然者,是保守心性的本然状态;无为者,是于物欲而无为。“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也不过是于物欲而不动于心。如此即是所谓“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齐物论》)“不乐寿,不哀夭,不荣通,不丑穷”,(《天地》)“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应帝王》)如此,才是所谓的自然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在宥》)
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之性命之情就在于兴仁行义。与孟子不同,庄子认为,人性自由而自在,人之性命之情就是自然英发、虚静恬淡,就是不为物累、不为物役,就是天机洞开、天性飞扬。“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养生主》)“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马蹄》)野鸡生于自然之中,环境艰苦,时常食不果腹,然其逍遥自在,天性飞扬,决不肯被拘于笼中。对马而言,“义台路寝”比起“龁草饮水,翘足而陆”,环境固然优越多了。但后者逍遥无拘,想龁草时则龁草,想饮水时则饮水,想驰则驰,想鸣则鸣,其中之自由自在又岂是“义台路寝”所能比?动物尚且如此,人又何其不然?社会的束缚,世俗的偏见,个人的虚荣,足以使一个人感到强烈的威压,足以使一个人感到窒息,并从而发出人不如物的感叹。“庄子与惠子游于豪梁之上”,而感叹鯈鱼出游之从容。庄子真正羡慕与追求的就是游鱼、野马、大雁的生性。他多么想像游鱼、野马一样地生活啊!“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齐物论》)他多么想成为一个栩栩然的胡蝶啊!多么想像野马一样狂奔,像蝴蝶一样展翅,像游鱼一样悠然从容!游鱼、野马、蝴蝶的天性就是自由、自在、而又逍遥。庄子对于游鱼、野马、蝴蝶的赞颂,就是对于自由、自在与逍遥的赞颂。《逍遥游》作为《庄子》一书的首篇,所倡导的正是一种人生境界,这才是其微言大义之所在。
在庄子看来,人类的烦恼与不幸并不是自然界造成的,而完全是人类自己铸就的。实际上,庄子把个性的自由与逍遥看得比其他任何一切都更为重要。庄子宁愿贫贱而不肯贵为卿相,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此。所以,庄子所倡导、所追求的人格,决不是纯粹的无为,也不是无所好恶、无所追求的自然。自然无为是针对于名利而言的,自然其实并不自然,无为本身即是有为。这种有为,就是不为物欲、名利所动,就是精神的自由、自在与洒脱,就是心性的宁静与淡泊,就是天机洞开、天性飞扬。就是“物物而不物于物”,(《山木》)就是“胜物而不伤”,(《应帝王》)“不以物挫志”,(《天地》)“不以物害己”。(《秋水》)
席勒认为,“只有当人是充分意义上的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并且只有当他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全的人。”(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十五封信)在文明社会,物对于人的统治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没有个性,没有思想,终日为功名利禄所困扰而不得解脱。人创造了物,本该是要物为人服务,现在人却要为物而奔忙。物与人的关系被颠倒了。并且人自己也成为上足了发条的钟表,只是身不由己地、无休止地、没有思想地做着机械运动。物,不仅成为统治人的东西,并且人本身也成了物件,成了机器和碎片。庄子高举逍遥游的旗帜,其根本意义就在于对抗物对于人的统治。所以庄子所追求的人生境界,正是人的最高境界。这种人生境界的到达,标志着人格真正意义上的圆满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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