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历史 > 考古 >

大地湾遗址探秘(四)(4)

2011-02-21 11:16
来源:央视国际 作者:秩名
郎树德:我们大概发现了70多座墓葬,那么早期的大地湾一期和大地湾二期的墓葬基本上都是竖穴土坑墓,单人仰身直躺,在墓葬里的随葬品也比较的平均

  郎树德:我们大概发现了70多座墓葬,那么早期的大地湾一期和大地湾二期的墓葬基本上都是竖穴土坑墓,单人仰身直躺,在墓葬里的随葬品也比较的平均,那么至于晚期的墓葬我们发现了一些非正常死亡的扔在坑里头的一些尸骨。

 

  虽然这一时期考古人员没有发现成片的墓地和大量的墓葬,但从一些零星墓葬中,他们却发现这些墓葬不仅大小不同,而且随葬品的数量也不相等。这一时期的墓葬,有的尸骨不全,有的姿态扭曲,等级差别非常大。那么这两个时期为什么会出现这么的大的差别呢?

 

  郎树德:根据学术界一般的研究情况,比较多的学者认为仰韶文化晚期,至少已经进入了父权制社会,或者说是父系社会,这个时候从大地湾的社会来看肯定是有很多的部落,乃至于部落联盟。那么901这么大的房子,就是部落联盟开会的地方。另外我们还发现像陶祖就是男性这种崇拜物,都说明了这些问题。

 

  这样看来,距今6500年至5900年大地湾二期仍然处在母系社会,而到了距今5500年至4900年大地湾四期却是父系社会。如果上述说法成立的话,这就说明大地湾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的时间就发生在这400年的时间里。

 

  400年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漫长的过程,但对于历史它却是转瞬即逝。正如沉睡了5000多年的大地湾的这座古建筑,当它醒来的时候虽然已经时过境迁,但它仍然气势恢宏。

 

  母系社会是氏族社会的主要阶段,也就是人类以血缘关系聚集到一起生活的阶段,这一时期妇女居于支配地位,辈分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归整个氏族共同所有。父系社会是男子处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分从父系计算。婚姻向一夫一妻制过渡,共同的财产变成了单个家庭的私有财产了,社会出现贫富和等级现象。据史学家介绍,母系社会制度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新石器时代,持续了大约10万年左右时间,父系社会却很短,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然后进入了文明社会。那么这个即将进入文明社会时期又存放着这么重要的标准量具的F901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们能否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将其复原呢?

 

  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鸿勋在多次考察后根据他多年的考古建筑学的经验亲手绘制大地湾遗址F901的立体图。我们在征得了杨鸿勋先生的同意后,根据他多年研究的结果和所得出的数据制作了这一画面。

 

  这是F901的前轩,前面八根柱子下铺有石板,很可能是参加聚会或举行仪式时各部落的首领的位置。主室前面有三个门,两扇窗户。在主室的正中间是一个直径两米多的炉灶,后墙上摆放有各种陶器,两侧各有一个旁门通向侧室,从侧室通往“夹”,主室的高度大约在7米左右。主室的后墙并没有门窗,如果从主室进入后室,必须从前门或左右两个“旁门”才能进入。整座建筑由后室、旁室、大厅和前轩组成。

 

  郎老师:到了大地湾五期,人口遗存主房屋的主要分布在半山及其以上的部位,这个时候的人突然减少了,文化衰落了,那么从四期到五期的这个变化,到底是什么原因?

 

  陈老师:就是说人类文明演化得很好,突然间一个文明从一个区就消失了,或者展现到另外一个空间,什么东西驱动它?

 

  赵建龙:为什么到仰韶晚期,突然这个地方没有人了,这个遗迹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

 

  是啊,大地湾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了?如果它能一直延续到今天又将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这是我们做这个系列节目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从大地湾发展过程来看,从采摘野生植物,到将野生植物培育成可以年复一年连续再生产的人工栽培作物;从捕杀动物,到将某些易于驯服且繁殖较快的动物驯化为家畜,大地湾的先民们首先解决了吃的问题;从低矮潮湿的地穴式房屋,到地面上的宫殿式建筑,住的问题也逐步得到了改善;从室内没有炉子到有炉子,从炉子在地面下到地面上,人们对火的性能也逐渐掌握。人口从最初的几十人增长到上千人,社会制度从母系转向父系社会,领导者不仅具有很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而且应用简单的科学办法制定和管理标准量具。从社会发展学的角度来看,大地湾的吃、住、社会体制,管理体系是经过长期摸索而发展起来的,它应当向着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可是为什么当它到了最鼎盛的时期就很快地消失了呢?是什么原因使大地湾3000多年创造的辉煌而在短短的时间就得以殆尽。是战争?是瘟疫?还是自然灾害?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下回分解。

(责任编辑:洛阳铲)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