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指出的是,以上三家,都没有注意到刘勰《附会》篇中“杂而不越”这个重要的词。突出这个词的是王元化的《文心雕龙创作论》,王元化说:“虽然前人已经提出了附会的问题,可是艺术构思的根本任务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并未加以论述,刘勰是首先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分析的理论家。《附会篇》云:‘何谓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这里所提出的‘杂而不越’一语,就是关于如何处理艺术结构问题的概括说明。案:‘杂而不越’这句话见于《周易》。《系辞下》曰:‘其称名也,杂而不越。’韩康伯《注》:‘备物极变,故其名杂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焦循《易章句》也说,‘杂’谓‘物相杂’,‘不越’谓‘不逾其度’。韩氏、焦氏的注疏都认为这句话是在说明《易》象万物变化之理,一方面万事万物变动不居,另方面万事万物的变化又都不能超出天尊地卑的限度。刘勰把这句话用于文学领域以说明艺术结构问题,显然已舍去了《系辞下》的本义。根据《附会篇》来看,‘杂’是指艺术作品的部分而言,‘不越’是指不超出艺术作品的整体一致性而言。‘杂而不越’的意思就是说艺术作品的各个部分必须适应一定目的而配合一致。尽管艺术作品的各部分、各细节在表面上千差万别,彼此不同,可是实际上,它们都应该渗透着共同的目的性,为表现共同的内容主旨自然而然地结合为一个整体,使表面不一致的各部分、各细节,显示了目的方面和主旨方面的一致性……在艺术结构问题中,‘杂而不越’的这个命题首先在于说明艺术作品是单一(刘勰又称之为‘约’)和杂多(刘勰又称之为‘博’)的统一。从单一的方面说,艺术作品必须首尾一贯,表里一致。在这一点上,艺术和理论有某些相似之处。
理论要求逻辑推理的一贯性,使所有的论点联接为一条不能拆开的链锁,一环扣一环地向前发展,以说明某个基本思想原则。艺术也同样要求形象细节的一贯性,使所有的描写围绕着共同的主旨,奔赴同一个目标,而不允许越出题外的骈拇枝指存在……从杂多方面来说,艺术作品必须具有复杂性和变化性,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去表现丰富多彩的意蕴。艺术要求有生动、丰满的表现,以显示艺术形象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多种变化……刘勰使用‘杂’这个字来表明艺术作品的杂多性,还可以举《诠赋篇》为证。《诠赋篇》说:‘文虽杂而有质,色虽揉而有本’。在这里,‘杂’、‘揉’二字同义,都是代表杂多的意思。显然,刘勰是把‘杂’作为肯定意义提出来的,以与单调、贫乏、枯窘相对立。”⑤王元化的论述既符合刘勰的思想,也充满新意。特别是他提出刘勰在强调结构艺术中的一贯性的原则的同时,也肯定刘勰对“杂”的肯定,“杂而不越”是要在单一和杂多之间达成统一,这一点同样是很重要的。王元化的论述超越前面三家之处也正在这里。
本文将沿着上面四家的读解,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发挥。
二、“杂而不越”说的美学内涵
在这篇文章中,刘勰明确提出了“杂而不越”的总的结构原则。如王元化所说“杂”就是作品的丰富、多样、饱满,“不越”就是不超越作品的结构秩序一致性、一贯性。就是说,“杂而不越”是单一与多样的统一,是一致与丰富的统一,是结构的秩序性与形象的生动变化性的统一。刘勰的“杂而不越”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悖论:作品越单一、越一致就越好;作品越复杂、越丰富就越好。既然是悖论,那么就是有矛盾的。事实上,在刘勰看来,有不少文家就因为没有处理好这个具有矛盾的悖论而在布局谋篇上犯了错。要么是杂而越,要么是单调而不越。所谓“杂而越”就是刘勰所说的“统绪失宗,辞味必乱”;所谓单调而不越,就是刘勰所说的“义脉不流,偏枯文体”。那么刘勰怎么来克服这个悖论,他提出了什么原则来治理行文过程中的既不“失宗”又不“偏枯”的弊端呢?我认为刘勰起码提出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要把文学作品理解为生命的形式,可简称为“生命的形式”原则
刘勰认为解决好文学创作中的谋篇布局的结构艺术,首先要把文学作品理解为生命的形式。这一点王元化也提到了,但没有展开来讲。这里我想做一些发挥。刘勰在《附会》篇写道:
夫才童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