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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之恋的颂歌:聊斋之《连城》与《瑞云》

2009-04-15 17:09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马瑞芳
像《连城》《瑞云》、《辛十四娘》把古代小说常见的惊艳、猎艳发展到不以妍媸为念,从两性吸引到灵魂相通,到道德净化,是很大进步。

 连城是个美丽才女,知书达礼,擅长刺绣。他的父亲史孝廉拿她的“倦绣图”征少年题咏,其实想挑女连城婿。

“倦绣”是少女怀春的意思。贫士乔生写了两首诗,其中有两句:“刺到鸳鸯魂欲断,暗停针线蹙双蛾。”刺绣刺到鸳鸯时非常失落,停下了针线皱起了眉头。想什么?当然是想自己年轻美貌却不能像鸳鸯那样成双成对。乔生读懂了连城对爱情的渴望,跟连城产生共鸣。连城看到乔生的诗,很高兴,对父亲极力称赞乔生,但史孝廉嫌乔生穷,原来史孝廉征诗择婿,征诗是幌子,挑有钱人做女婿才是真正目的。连城逢人就夸乔生,还伪称父命,派佣人送银子给乔生,让他安心读书。乔生说:“连城我知己也。”思念连城,如饥似渴。连城和乔生取得感情契合时,还从来没见过面,这和因外貌吸引,以“色”为标志的一见钟情有本质区别。连城大概想通过帮助乔生金榜题名实现洞房花烛,但父母之命却用金钱说话,史孝廉把连城许给盐商的儿子王化成。不久,连城病倒,奄奄一息。西域头陀出了个偏方,用男子胸头肉一钱做药引子。

这时,父母之命选择的女婿露出自私面目,嘲笑史孝廉:“痴老翁,欲剜我心头肉耶!”史孝廉一气之下宣布:哪个男子肯割肉给连城治病,就把女儿嫁他。关键时刻,乔生登门,亲手割下胸前肉交给头陀,知己之恋发展为给心上人献身。史孝廉被感动了,想实践诺言。这时,在生死考验面前溃不成军的王化成又跳出来,坚持对连城的占有,要告官。史孝廉只好把乔生请来,用1000两银子致谢。乔生拂袖而去:我不爱惜心头肉是为报答知己,我不是卖肉的!这时,连城派仆妇劝乔生说:我梦到三年必死,你何必跟人争“泉下物”?乔生明确表示,他对连城的爱是知己之爱:“士为知己者死,不以色也。”只要连城和他同心,婚姻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连城信守忠诚,在盐商逼婚时忧愤而死。乔生前往吊唁,一痛而绝,相从地下。乔生对连城说:你死了,我怎么能自己活?他追索连城的托生地,想继续追随,结再生缘。他们的痴情感动了一位在阴司掌权的好朋友,给他们争得复活的机会。经过生死相从,连城、乔生在阴司完成了自主婚姻。连城和乔生为了爱情,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生死死不变。他们的爱情是生死恋,更是“知己之恋”,他们是超越贫富之别的知己。在这个爱情故事里,以封建家长、官府为一边,以真心相爱的青年男女为一边,白热化相拼,在金钱不能诱、威武不能屈、生死不能隔的恋人面前,父母之命、金钱官府被打得落花流水。《连城》是一曲顽石为之点头的“知己之恋”颂歌。

聊斋还有个知己之恋的小故事《瑞云》。瑞云是杭州名妓,身价很高,清贫的贺生喜欢她,却没能力跟她相聚,给她赎身。不久,有位异人在瑞云额头上按了一指头,瑞云脸上留下一块墨痕,并一天天变大,美女瑞云变得丑状类鬼。这个时候,贺生毅然将她赎回家。瑞云不肯以正妻自居,贺生大义凛然地说:“人生所重者知己,卿盛时犹能知我,我岂以衰故忘卿哉!”故事结局是喜剧性的,异人帮瑞云恢复了如花的容颜,而且感叹:“天下唯真才人为能多情,不以妍媸易念也。”古代小说的妓女形象经常是美丽的,蒲松龄却写个丑状类鬼者而且让她的情人经受考验,唱了曲“知己”之恋的赞歌。

《辛十四娘》也写知己之恋。冯生偶遇娇美的狐女辛十四娘,拚命追求,把十四娘娶回家。冯生为人轻薄,十四娘劝戒他远离小人,冯生不听,和豺狼公子楚某往来,被诬陷入狱,十四娘费尽心力把冯生救出。本来轻脱纵酒、好色猎艳的冯生把对辛十四娘美色的迷恋转移到对爱情的忠诚上。狐女十四娘施展法术让自己变得黑丑,像乡村老太婆,冯生仍然对她钟情不改。小说开头十四娘美而艳,小说结尾十四娘老而丑,美丑相形,考验冯生的真情,让冯生的感情得到升华。冯生忠诚于衰老得像老太太的十四娘,拒不接受十四娘替他挑选的年轻美丽的禄儿。他的选择,标志着爱情生活中灵魂的美胜过了容貌的美。

像《连城》这样男女主角已经共生死,还没见过面,当然不会是见色起意;《瑞云》、《辛十四娘》把古代小说常见的惊艳、猎艳发展到不以妍媸为念,从两性吸引到灵魂相通,到道德净化,是很大进步。

(编辑: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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