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最初居隆中,虽是“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与诸侯”,但已明察天下大势。出山后,运筹帷幄,创造了鼎立之势,表现出经天纬地的才能。白帝城托孤后,“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又安居平五路,七擒孟获,更有六出祁山,屡建奇功。他从没有个人的野心,却有统一天下的壮志。对比之下,司马氏父子真是相形见绌。诸葛亮的“忠”不仅是为报先帝的“知遇只恩”,主要是忠于他所追求的目标,但他的“忠”仍然是以“义”为基础的。正是这种对事业的无比执着和忠贞人格,使诸葛亮成为了历史上“忠臣至公”的典范。
然而也正是这种“忠义”,注定了诸葛亮必然是一个悲剧人物。罗贯中在塑造这一形象时,一开始便把他置于“天时”与“人事”的矛盾之中,并且一开始便暗示了诸葛亮出山是一出悲剧。尽管这样,作者为了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又自始至终都在肯定和歌颂诸葛亮的悲剧精神。诸葛亮悲剧性格的光辉之点在于,他尽管已经清醒得意识到“成败利钝,非臣之所能睹也”,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面对蜀汉的种种劣势和困境,乃至不可避免的失败的趋势,他始终把尽忠奉献当作生命的终极目的。为了蜀汉事业,他抱病南征北伐,临阵督战,甚至“亲校簿书,自理细事”“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览焉,所啖之食不过数升”。临终前还遍观各营,长叹曰:“再不能临阵讨贼矣!悠悠苍天,曷此其极。”这种悲剧情怀激起了后代多少人为之同声一哭,“卧龙虽得其主,未得其时,惜哉!”真是“无志决身歼,不计利钱之孔明,则谁传扶汉之心于千古”。作者大力推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义精神,与作者的美学理想和思想倾向是大有关系的。这种“忠义”观,是封建统治者所需要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封建社会人民的理想的。
四、仁义刘备的悲剧性
在《三国演义》中,就英雄典型而言,较之关羽、诸葛亮,刘备的形象并非刻画得十分成功,但从“义”上分析,他的悲剧性格的刻画和渲染却是鲜明的。作者是把这个人物作为包含“忠义”理想的明主和仁君形象来塑造的。
刘备的一生从始至终都把“义”作为个人行动的准则。君主之“义”在于爱民,在那个战乱频仍,人欲横流,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封建社会里,能“爱民”是很难得的,尽管“爱民”的目的在于治民,但也还是人们所欢迎的。在小说中,刘备以宽仁待民和曹操以残暴害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刘备深知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他初作喜安县尉,就“与民秋毫无犯,民皆感化”,在新野时,老百姓又歌颂他:“新野牧,刘皇叔,自到此,民丰足。”当阳撤退时,十几万百姓跟随他渡江,而追兵在即,尽管情势万分危急,他决不弃民先行,常说:“吾宁死,不为不仁不义之事”“若为小利而失信于天下,吾不忍也。”这与董卓所鼓吹的“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是截然相反的。由此,刘备“仁德”之主的名声传遍天下,对于他收罗群才,创一代基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刘备当了皇帝之后,刘、关、张三人之间,还保持着“桃园结义”的初衷,所谓“义为君臣,恩犹父子”, 这对于封建君王而言是极其难得的。而小说中曹操其奸诈、残酷的性格恰与刘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曹操以“宁教我负天下,休教天下人负我”为人生哲学,他为报父仇进攻徐州,“所到之处,杀戮人民,发掘坟墓”;他讨袁术,却因缺粮耍诡计而枉杀了粮官王卮;而曹操称王之后,则大杀功臣,如陈琳、杨修等功臣劳士,一个个成了他的刀下之鬼,这是封建帝王常实行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残酷政策……从这些对比描写中,可以看出小说中“拥刘反曹”的观念,也充分表现了封建时代人民拥护“明君”,憎恶“暴君”的愿望。
刘备重义,不仅表现在忠于汉室,“欲申大义于天下”,而且表现在其重个人义气,重兄弟之义上,后者使“义”的理想化达到了悲剧性的高峰。刘备把兄弟之义超于国家、社稷之上,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一反常态拒不采纳一切忠谏,一意孤行。在这里,其兄弟之“义”与恢复汉室的“忠”是相对立的,但也是符合这位以“义”著称的明君的性格的发展的,否则,刘备就不能成其为刘备了。“虽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这就是贵在于“义”。这种高度地美化刘备宁可不做皇帝,不为个人独享富贵而决意赴“义”的那种悲切执着,坚贞不拔的凛然义气,使他的性格更加净化。作品歌颂刘、关、张三人为忠义而生而死的一生,正体现了典型人物悲剧性的完整性,并且也暗示了蜀汉事业将以悲剧而告结束的必然性。
五、结语
通过悲剧主角的性格塑造,可见 “义” 在小说中的复杂性。
就进步性而言,小说所赞美的与“忠”矛盾甚至对立的“义”,已冲破封建的等级秩序和尊卑观念,他以感情认同为纽带,发展了“侠以武犯禁”的传统,其中的朦胧的平等色彩,以及对至情的憧憬,又反映出人民群众冲破旧传统,打破礼教的约束,对新的生存方式的寻求。为替结义兄弟报仇,刘备、张飞以“桃园盟誓”为重,置创业于不顾,决意兴兵伐吴,赵云等谏曰:“汉贼之仇,公也;兄弟之仇,私也;愿以天下为重。”刘备却答曰:“朕不为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张飞更是怒曰:“是何言也!昔我三人桃园结义,誓同生死,今不幸二兄中途而逝,吾得独享富贵耶……。”我们姑不记这在政治上是否明智,即以其感情之真挚,信念之忠贞,以身殉义而言,足以摧人肺腑。有人批判刘备的行为是“殉小义而不顾大义”,然而,若从作品的的思想倾向和作者的美学理想来考察,就不难发现,作品的主人公从结义、尽义到殉义,都贯穿着“君臣而有兄弟”的政治、道德和美学理想。
刘、张痛不欲生的感情和坚决为兄弟报仇的信念,正是这种理想合乎逻辑的发展,刘备、关羽、张飞的一生可谓“为忠义而生,为忠义而死”的一生。这又恰与刘综、袁谭、曹丕的兄弟相煎,同室操戈适成鲜明对照,愈加显示了这种“义”之崇高,这种“义”是高于一切,超于五伦之上的,它已经超越了拜交结盟的狭笼,而被人民群众看作是我们民族所共有的一种精神财富,一种优良品质。由于它吻合了群众心态,并在实际的生活中起到了扶危济困的作用,因之有着巨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以至人们可以为之赴汤蹈火,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因此,人们往往仿效小说中的结义方式组成各种秘密或公开的社会组织,从事政治,经济的或维护生存权利的斗争,甚至变而为起义造反,直接打击封建统治,在改朝换代中显示出强大的力量。
就局限性而言,“义”毕竟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所谓异姓结为一家,情同骨肉,实际上仍未摆脱封建伦常和血缘关系的约束,所以它同“忠义”有着不解之缘,常被利用来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成为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工具。此外,“义”尽管也表现了小私有者在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下救困扶危,见义勇为,互相支援,自发反抗的思想品德,具有平等色彩,但这种小私有者的义气仍然是建筑在个人上午恩怨基础上的,常常是短视的,缺乏原则性的,都以恩义为重,不能负“义”。为了“义”,可以不顾一切,不惜采取错误的行为而造成严重的恶果。所以它体现在关羽身上就会出现降曹、报曹、放曹,敌我不分;体现在刘备身上就产生了不顾大局,不以社稷为重,为小义而损大义,导致严重失败的后果;体现在张飞身上则是急切要为关羽报仇而不顾一切,强迫三军限期挂孝亲征,结果反为部下所害。这些种种因“义”而产生的惨痛教训,确实值得后世之人深思。
因此,要正确看待《三国演义》中“义”的复杂性,必须用历史的方法,辨证分析的方法,才能发扬其优良传统,剔除其封建糟粕,这种方法,也是我们对待一切文学遗产的方法。
(责任编辑: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