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安十六年春正月,曹丕出任东汉帝国五官中郎将之职。乍然看来,这也并非什么大事。五官中郎将品秩不高,不在中央三公九卿诸二千石之内,仅仅是帝国多如牛毛的“比二千石”中的一员罢了。其权限是“主五官郎”。“五官郎”种类繁多,有五官中郎、五官郎中、五官议郎等之分。诸五官郎的职责是“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后汉书.百官志》)。在宫内负责戍卫保安工作,车驾外出,则充当车骑仪仗。
这种特殊的工作性质使五官中郎将这一品秩虽低的职位在危机四伏的宫闱政治生活中显得极其敏感。控制了诸五官执戟宿卫郎官,实际上等同于在一定程度上将许都皇城控制在手。
很明显,曹丕出任此职是其父曹操这位东汉帝国的实际执政者的意思。任免书上汉献帝的签字盖章仅仅是例行公事而已。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一个月前,曹操刚刚面向帝国的所有成员发布了他那篇引起后世无数争议的著名的《让县述志令》。令中曹操大呼冤枉:“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然而仅仅事隔一月,曹操的言行就又一次南辕北辙,以其子曹丕出任五官中郎将,变相软禁了汉献帝。
《让县述志令》的颁布和曹丕出任五官中郎将并非两件互相矛盾,截然对立之事。相反,二者关系密切,异曲同工。曹操自述自己的处世原则是:“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实际上,在漫长的权臣之路上,曹操在尽力避免“处实祸”(如以曹丕出任五官中郎将)的同时,也从未放弃过对“虚名”的追逐(如颁布《让县述志令》)。
将控制汉献帝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曹丕一力承担,足见曹操对自己这位长子的器重。许多年后,曹操如此描述此事背后自己暗藏的另一桩心思:“告子文(曹彰),汝等悉为侯,而子桓(曹丕)独不封,而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矣”。(《立太子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