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不是宗教文化,也不是体制文化,它是一种民间色彩极浓的世俗支流文化形态。由于这个特点,我们在两种不同的文化维度中,选择了儒、道、墨来作为叙述的背景。
儒士、隐士、侠士之于儒、道、墨
胡秋原在《古代中国文化与中国知识分子》中,以儒、道、墨为古代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他认为,儒、道、墨分别来自儒士、隐士和侠士,而儒、隐、侠又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三大性格要素。
儒、道、墨三家,皆崛起于先秦。当时处于奴隶制之下,人的生命受到蔑视,心灵缺乏自由,所以,当时诸子百家最为迫切的呼声,并不是对于宇宙本源的探求,而是人类自身的自由问题。儒、道、墨三家正是在这一点上统一起来,儒家是通过符合人性的内在追求来反对非人性的统治以获得自由,道家是通过符合宇宙本源特性的品质的探求来获得自由,墨家则通过对人类外部世界的追求来获得自由。儒、道、墨三家皆不为当世所容,尤其儒、墨两家,关心的是人类问题,采取的是入世的积极进取和批判态度,而与当时的统治秩序相悖,被《韩非子》列入“五蠹”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儒、道、墨的三种文化与儒士、隐士、侠士的三类人,有相似关系,但相似并不等于同构,三者互有交叉。侠在这中间,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仅仅出于哪一家,而是综合文化的产物。
冯友兰经过认真的考证,写成《原儒墨》一文,以为“贵族政治崩坏,乃有失去世业之流民,以构成士之阶级”,“上层失业之流民,多成为儒士。其原业农工之下层失业之流民,多成为侠士”。他后来又作《原儒墨补》说:“在《原儒墨》一文中,我所谓侠或侠士,本来是以帮人打仗为职业之一种人。”这就成为早就有了的“诸子起于职业说”的一个具体化的结论。但这并不说明儒墨与侠有任何起源上的关系。
事实上,儒、墨与侠还是有许多共同点的。《原儒墨》第十三节为“论儒侠之共同道德”,冯友兰就提出:
第一,“儒墨虽不同,而皆为卖技艺材能之专家。有权力者皆可临时用之。如一时无人用之,则即有失业之象。” (冯氏说,子路就是侠。其实,那时“侠”的概念还未出现。所以,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即究竟应该把侠定义在“侠”的概念出现之前还是之后)
第二,“士如受某人之用,则即忠于其事。反之如未受某人之用,则士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第三,“有权力者对于士,可以临时用之。士对于用之者之义务,亦只对于其所托之事,或对于在其用之之时所发生应办之事,尽忠竭力而止。”“又士之报用之者之程度,而视用之者之待遇若何而异。”
冯氏所论,是说当时无论文士、武士,皆无独立地位,学成文武艺,售与他人家。忠于其事,是商业信用关系的反映,义务与权利,双方保持平等。冯氏之论,说到了当时问题的一方面,但他忽视了儒、侠自身的目的性追求和固有道德信条,即他们人生追求的终极目的及其所执之“义”。(冯友兰基本上是把墨家等同于侠的)
其实,在讨论侠与中国文化传统时,完全不必拘执于侠起于哪一学派或职业。对于侠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奉行侠义原则、实施侠义行为的一群人。由他们的原则与行为,进一步形成了一种文化因素,程度不同地分布于不同的学派、地域和职业人群中。(我在这里,并不完全同意冯友兰的说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侠与侠文化,乃是中国文化共同的综合产物,而不单单属于一家一派。我们今天认识侠文化,也必须站在整个中国文化的高度,综合地对其进行考察。
儒、道、墨正是这种综合考察中极为重要的核心文化因素,由它们共同形成了中国侠文化的文化基因,影响及于整个中国侠文化的历史发展与现代体验。当然,三者也并不是在同一角度、同一层面上对中国侠文化发生影响的,而是各有不同的侧重。儒的影响在于中国侠文化之伦理价值体系的文化基因(观念体系),道是亚文化社会生活态度上的文化基因(生活体系),墨则是在体制层面上对中国侠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制度体系)。(三个体系构成了整个社会结构。本书前言说到布罗代尔与“整体史”观念,这里就是受其影响之一例)
(责任编辑:秋风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