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的本质离不开“武侠精神”。所谓“武”,是“止戈”的意思,是一种以暴易暴达到和平的手段。“侠”字才是“武侠精神”的重点。所谓“侠”,大致上是不离司马迁的诠释:“其言必信,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之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荀悦则谓:“生于武毅不挠,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见危授命,以救时难而济同类。”孟子则更简单地说:“为已之凭,救人之急。”总括一句而言,凡是锄强扶弱、除暴安良、轻生重义、救人之急、言出必行、施恩忘报,便是标准的侠士形象。然则“武侠”并非孔武有力、勇猛刚烈的人打得鬼哭神号、血肉横飞便能胜任,相反的,苏轼《留侯论》有云:“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所以匹夫之勇跟“侠者之勇”是不同的。
“侠义情操”,是一种入世的精神,“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替天行道,舍我其谁”。“武侠小说”之所以能“武侠”,便是因为这种尚义、重义、道义、侠义、舍生取义、朋友之义、兄弟之义,这“义”字便成了“侠”字的要义,凡是不义的,便是“不够义气”、“弃义”、“背义”,便是“侠士”要对付的“无义之徒”。故《辞源》解释“侠”字为:“凡能仗义而扶弱抑强者,曰侠。”唯这“义”字往往是“信义并重”的。“侠”同时也重视情、理、忠、孝,行“快意恩仇”的作风。“情”包括个人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理”是公理、道理、伦理、学理,但人情与义理往往又是相互冲突的。
至于“忠”,大至忠君爱国,中有对门派同道之维护,对某个朋友、尊长的忠诚,小至忠于自己言行信念也是一个“侠士”的重点,跟“孝”,这“孝”字概括了对亲人长辈的心意,有时候也形成矛盾。这冲突与矛盾,正是把武侠小说交织成多彩多姿、波澜起伏的微妙之处。例如《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跟采花大盗田伯光,因为救小尼姑仪琳而几次交手,两人惺惺相惜,肝胆相照。田伯光虽然是无行浪子,但十分重信义,极欣赏令狐冲的风骨胆识,一度饶而不杀(甚至还依打赌输了之约,“拜”仪琳小尼姑为“师”)。后来在华山“思过崖”上,岳不群等上山来,要令狐冲杀了田伯光,令狐冲不忍下手,但又“好生为难,他从来不敢违背师命,先前临死时和田伯光这么一握手,已是结交为友,何况他确已答应改过迁善,这人过去为非作歹,说过了的话却必定算数,此时杀他,未免不义”。他心里犹疑,即在岳不群声色俱厉的一番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