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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感伤诗:霓裳羽衣歌(5)

2010-02-05 09:07
来源:国学导航 作者:施蛰存
格诗,半格诗,这两个名词是新见的,它与律诗对举,可知唐人用格律二字和我们今天的用法不同。我在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叙》文中已见到他自言选诗
 

  格诗,半格诗,这两个名词是新见的,它与律诗对举,可知唐人用格律二字和我们今天的用法不同。我在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叙》文中已见到他自言选诗的标准是“朝野通取,格律兼收”。从文意揣测,上句的意思是说:无论在朝在野的诗人,都有作品选入;下句的意思,我最初还不明白,因为现在我们已把格律了解为一个概念,因而就把这个“兼”字随便读过,理解为凡是格律高的诗都得收入。及至看到白居易这个目录,才知道高仲武这一句应当理解为古体诗和近体律诗一概选录。格诗即古体诗,律诗即唐代新兴的近体诗。《白氏长庆集》前集目录中的古调诗,就是后集目录中的格诗。第六十九卷的半格诗,都是五、七言古诗,但是有的用对句,有的用散句而平仄粘缀,似古非古,似律非律,故称之为半格诗。格诗和半格诗这两个名词,不见于其他唐人文献,如果没有白氏诗集的目录,我们也许不会知道唐人用格律二字,原来是指古今两种诗体。  

 

  《文镜秘府论·论文意》云:“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辩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可知古诗重在内容,故称格诗,格是风格。近体诗重在声韵的美,故称律诗,律是音律。古诗意高而声韵不美,近体诗声韵美而意不高,都还不够,因此要求格律全。格高律清的诗,才可以称为有调的诗。调是风调,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谓格调或风格。  

 

  讽谕诗是白居易的重要作品,但还不能说是代表作品。在当时及后世,使他享受太名的流行作品是以《长恨歌》、《琵琶引》为代表的感伤诗。这两首诗,几乎每一个选本都已进入,有过许多人注释或讲解,我不打算在这里重复,因此我选了一首《霓裳羽衣歌》。这首诗是白居易晚年任苏州刺史时的作品,编在后集第五十一卷歌行类内。如果按照前集的分类法,它肯定也属于感伤诗。

 

  霓裳羽衣歌

 

  我昔元和侍宪皇,曾陪内宴宴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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