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旧京社戏图》“杠箱老会”
清《旧京社戏图》“秧歌一堂”
春祈秋报,悦神庆丰,自先秦时期即已成为民间最为重要的民俗活动。孔子见到的年终报赛活动蜡祭,“一国之人皆若狂”(《孔子家语·观乡》),就是一个鲜明的写照。六朝时期,这种报赛形式与佛教行像仪式结合,发展为社火游行表演。宋以后,民间杂神淫祠广为兴起,社火与庙会更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民间社火活动长期以来是与戏曲表演混为一体的。元明间无名氏杂剧《王矮虎大闹东平府》第三折描写当时“社会”的情形说:“时逢稔岁,岁遇上元,在城内鼓楼下作一个元宵社会。数日前出了花招告示。俺这社会,端的有驰名的散乐,善舞的歌工,做几段笑乐院本,搬演些节义戏文。更有那鱼跃于渊的筋斗,惊眼惊心的百戏。”就反映了这种情况。明·王穉登《吴社编》记载当时吴地的“社会习俗”,也提到:“凡神所栖舍,具威仪、箫鼓、杂戏迎之。日会优伶伎乐、粉墨绮缟、角抵鱼龙之属,缤纷陆离,靡不毕陈。”清末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过会”条说:“过会者,乃京师游手,扮作开路、中幡、杠箱官儿、五虎棍、跨鼓、花钹、高跷、秧歌、十不闲、耍坛子、耍狮子之类,如遇城隍出巡及各庙会等,随时演唱,观者如堵。”这却是北京的情况了。
北京的庙会盛处有万寿山和妙峰山娘娘庙、大觉寺等处,每年神诞的日子,京中人众纷纷到这里来进香逛会,届时定有诸多戏曲社火表演。《京都风物志》载:“四月初一至十五日,京西妙峰山娘娘庙,男女答赛拈香者,一路不断……城市诸般歌舞之会,必于此月登山酬赛,谓之朝香进顶,如开路、秧歌、太少狮、五虎棍、杠箱等会。”清帝曾经以败坏风气的名义对之施禁,《大清文宗显皇帝圣训》卷十一记载说:“咸丰二年壬子正月辛已上谕:内阁御史伦惠奏,京西妙峰山庙宇,每于夏秋二季烧香人众,有无赖之徒装演杂剧,名曰走会,请敕严禁等语。乡民春秋报赛,谒庙烧香,原为例所不禁。若如所奏,匪徒以走会为名,装演杂剧,以致男女混淆,于风化殊有关系。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及西北城各御史,先期出示晓谕,如有前项匪徒,即行拿究惩办。”但似乎没有奏效,或仅仅短期萧条了一阵,因为清末这里的庙会仍然极盛。
天津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的天后宫庙会(俗称皇会),也是社火戏曲表演最为集中的,其习俗自康熙年间即已开始,一直延续下来。由光绪二十年(1894年)皇会次序纸摺知道,其社火内容有门幡会、太狮会、捷兽会、中幡会、跨鼓会、五虎杠箱会、老重阁会、十不闲会、法鼓会、鲜花会、庆寿八仙会、大乐会、鹤龄会等40余种,与北京不尽相同,其中亦多戏曲扮饰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