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艺术 > 曲艺 >

道教音乐与唐五代词乐(二):道教音乐与唐燕乐

2009-07-24 12:28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尚丽新
唐代道教音乐最为显眼的是其与宫廷音乐的关系。

三、道教音乐与唐燕乐

道教科仪音乐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嵩山道士寇谦之的“云中音诵新科之诫”,改直诵为音诵,但尚处于初始阶段,而健全的道教科仪音乐是从唐代建立的。道教科仪音乐是通过音乐的形式来将“道”的“无”转化为“有”,“斋堂之前,经台之上,皆悬金钟玉馨……非唯警戒人众,亦乃感动群灵”。(《要修科仪戒律》卷八引“太真科”)即以虔心娱神敬神为主要功能;同时,为了拉拢道徒和争取更多的信徒,必然要以“俗”的形式来娱人以达此目的。道教音乐的这雅、俗二途,在宗教化的同时亦不乏审美化,艺术化的娱遣性。

唐代道教音乐最为显眼的是其与宫廷音乐的关系。唐代帝王以老子为先祖,尊崇道教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在高宗、玄宗前期,更有明显地与武氏倡佛相对立、打击武氏余党的政治色彩;玄宗后期,转向佞道,达到一种变本加厉的迷醉境界。高宗时,尊事道士潘师正,令太常署奏新曲《祈仙》、《望仙》、《翘仙》(《旧唐书》卷一九二《潘师正传》)。玄宗时,“帝方浸喜神仙之事,诏道士司马承祯制《玄真道曲》,茅山道士李公元制《大罗天曲》,工部侍郎贺知章制《紫清上圣道曲》。太清宫成,太常卿韦纟舀 制《景云》、《九真》、《紫极》、《小长寿》、《承天》、《顺天乐》六曲,又制商调《君臣相遇乐》曲”(《新唐书》卷二十二《礼乐志》)。除召道士、大臣、乐工制曲外,明皇亦自制道曲,于是开元二十九年制《霓裳羽衣曲》和《紫微八卦舞》(《混元圣纪》卷八),天宝四年,又制《降真召仙之曲》和《紫微送仙之曲》(《混元圣纪》卷九)。明皇所制四十法曲中,明显与道教有关的有:《赤白桃李花》、《望瀛府》、《献仙音》”(见《唐音癸签》卷十三,上海古籍,1981年版)。对于道教步虚声,明皇亦亲自加以订正,“(天宝十载)四月,帝于内道场,亲教诸道士步虚声音乐……平上去入,则备体于正声。吟讽抑扬,则宛仍于旧韵”(《册府元龟》卷五十四)。经明皇的改革,步虚达到新的高度,“《步虚》闻一曲,浑欲到三清”(方干《夜听步虚》)。步虚从道观进入宫廷,又从宫廷流入贵族士大夫阶层,进而又返流至道观与民间,影响广泛,如诗所言“导引岂如《桃花舞》,步虚宁比《竹枝词》”(许浑《卢山人自巴蜀由湘潭归茅山》)。除制道曲,与法曲融合、订正步虚声外,明皇于天宝十三载诏令道曲与胡乐合奏,同时利用行政手段,动用国家音乐机构更改了一大批乐曲标题。“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新唐书》卷二十三),并将诸多胡曲佛曲冠以道教色彩浓郁的曲名,如将《龟兹佛曲》改为《金华洞真》,《因度玉》改为《归圣曲》,《色俱腾》改为《紫云腾》,《摩醯首罗》改为《归真》,《急龟兹佛曲》改为《金华洞真》,《苏莫遮》改为《万宇清》,《舞仙鹤乞婆》改为《仙云要》。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3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