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梅花盗一案给阿飞带来的影响是惨痛而长久的。
作为一个习惯于充当审判者角色的强者,突然有一天他换位成为一个被审判者,特别是他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洗刷清自身上的罪名后,他对江湖审判者这个角色的担当必然会有了全新的认识。
于是在《边城浪子》中这个飞扬热血的少年变成一个沉默的陌生人出场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位伟大的法官。
我之所以称之为伟大的法官是基于以下两点认识:
其一,他因无名而中立。
对《边城浪子》中的阿飞,古龙从始至终都称之为“陌生人”而非“阿飞”,即便在追星女丁灵琳兴奋地认出了这位前辈偶像之后。如果回顾几十年前他刚出场的那句“不成名我只有死”,我们不仅要唏嘘:要经历怎样的一段沧桑才能把一个人改造得如此的平静啊?
其二,他因中立而公正。
对于傅红雪,阿飞有明显的好感,可是并不因此偏袒傅那种盲目的复仇和无理由的杀人。我相信古龙安排的阿飞试剑路小佳的那个细节,绝非简单的证明他作为前辈高人所达到的武学境界,更有深意的想必是为了告诫傅红雪:绝对的武力并不代表绝对的真相,武力并不能代替正义审判。
对于幕后者易大经,阿飞明显没有好感,因为易大经给他的感觉像龙啸云。但是,判断易大经与龙啸云的相似性已经不再是光靠那“野兽般的直觉”了,阿飞得出这个判断是建立在搜出易大经仿冒李寻欢字迹的有力证据之上。
最后,在易大经供述的基础上,阿飞对整个梅花庵血案(和梅花盗一案相同在“梅花”俩字上)下了两个结论:
——他(白天羽)也许做错很多事,但我想他最错的还是交错了朋友。
——我也并没有说一定是你们错,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也许是永远都没有人能判断的。
从大陆法系法官看来,这个判决明显是不合格的。如果洪法官在场,想必是这样宣判的:白天羽负义薄幸,易大经大奸巨恶,均为该死的恶徒!白天羽已死毋论,易大经,你就是第二百三十三人!
南京的王法官如在场,一定会对洪法官的上述判决心有戚戚哉:从常理来讲,你易大经如果对梅花庵血案问心无愧,为什么要冒充李寻欢的字迹骗阿飞去杀傅红雪?
英美法系有两位伟大的法官霍尔姆斯和卡多佐在总结他们的法官生涯后,均在他们的著述中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为逻辑的大前提——法律规则是不断变化的,一种在从前社会属于进步的法律理念,在当今社会中或许已经成为落后的异端,因此纯粹依靠逻辑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密切审视社会并从自己的经验中立法。
好比洪法官,从他杀第二个人开始直至他杀到第二百三十一人,他的判词想必除了数字的增加外再无新意。逻辑重复,杀人继续。那么不管他在美食上的人性表现得有多么卓著,事实上他在工作方面已成了一台精密而嗜血的杀人机器。
而阿飞在经验中学到的是:司法绝不是科学,逻辑并不绝对的可靠,精确、正确的判决更是从来就不存在。
因此阿飞会审执分离,将判决的执行事项交给傅红雪为之。在我所看到车载斗量的江湖中,这几乎是唯一的一例。
古龙所在的台湾不折不扣应归为大陆法系,金庸所在的香港不折不扣应归为英美法系,两人更都曾在当地打过官司,至少都亲身经历了两地的司法系统运作过程。然而在他们的江湖中,审判方式却刚好相反。
是巧合,还是必然?
(责任编辑:秋风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