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儒学应在服务当代和谐文化建设中锻造自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既定方针和伟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因此,我们的一切工作,应当服务和服从于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毫无疑问,儒学应当抓住这一契机,使自己在当代和谐文化建设中展现应有价值。人所共知,儒家特别重视“中和”之道。其所谓“中”,指的是适中、中正,《中庸》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即是其本义。其所谓“和”,指的是和谐、协调之义。孔子曾强调“和为贵”(《论语·学而》),又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中”与“和”结合起来,称之为“中和”观。《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意是说,达到了中和境界,天地便各得其位,万物乃生长发育。该篇又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明确把“中”视为“天下之大本”;把“和”看作“天下之达道”。这都鲜明地表达了儒家对“中和”境界的理想追求。崇尚“中和”,就是主张人们在社会交往及为人处事中,要推行中正之道,坚持“和为贵”,与大家友好相处,相互协作,共享祥和。这种“中和”观,对于引导人们建立“中和”理念,借以立身处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人际关系、促进全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均有积极意义。毫无疑问,儒家的中和理念对于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我们应当将两者结合起来,让儒家的和谐理念在当今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再显辉煌。这里面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做,只要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完全有可能让儒学作出符合时代需要的创新。 其次,儒学对当今的科学发展观建设,也可作出自己的贡献。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引导人们深入学习、理解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战略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做许多工作,而借鉴儒家文化中的优秀成果,则是一项值得高度重视的工作。我们知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强调的是把对“人”的关怀,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社会的发展,如果不符合“人”的需要,那么,这个发展就没有意义。所以,对人的关爱,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就这一点来说,同我国古代儒家的“仁爱”思想有相一致之处。我们知道,儒家特别强调“仁爱”。关于“仁”的基本内含,孔子用“爱人”二字释之。《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爱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关爱他人。孔子还说过“泛爱众,而亲仁”,认为能做到广泛地关爱大众,那就可以与仁德相亲近。孟子以此为据,提出“仁者爱人”的命题。应当说,这一思想,同今天的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联系十分紧密,二者都在强调对他人的关爱。我们甚至可以说,儒家的“仁者爱人”思想,是今天的“以人为本”思想的民族根基。因此,我们理解、宣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全可以借鉴儒学思想成果,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民族特色;同时,儒学也可以通过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建设,丰富发展仁爱理念,以体现自己的时代价值,并促进自己完成现代转换与创新。 再次,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中,儒学也可以大有作为。胡锦涛总书记近年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了马克斯主义道德观,既与我国传统美德相承接,又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完全符合当今时代发展的需要。“八荣八耻”要求人们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些要求,为社会主义新人的道德修养,指明了方向,规定了内容,对于全面提高人的道德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至关重要。“八荣八耻”同我国传统美德、特别是儒家优秀道德精神一脉相承。儒家非常强调“明荣知耻”。孔子曾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反对以“政”、“刑”治民,认为那样虽减少犯罪,但却使人“无耻”(这是孔子最不乐意见到的);而以“德”、“礼”治民,则老百姓“有耻且格”,即既懂得羞耻,又不超越社会规范。正是以此为据,《礼记·中庸》明确提出“知耻近乎勇”,认为懂得羞耻,乃同勇德相接近。故《左传》也有“明耻教战”之语,认为只有让战士“明耻”,才能教育他们勇敢作战。这都显示儒家注重“明荣知耻”的教育。因此,借鉴儒家的道德成果,对于深化与丰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意义十分重大。同时,儒学亦可在服务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中,得到锻炼提高,并力争迈出创新的步伐。 综上所述,我们的时代,和谐文化建设、科学发展观建设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任重道远。这些文化建设,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又体现了民族文化的时代化。我们的儒学,应当主动同当代文化建设相结合,并在为当代文化建设的服务中,得到锻炼提高,以促进自身的创新发展。这应成为儒学在当代创新发展的根本途径。儒学若丢掉了同当代文化建设相结合,那就如同“毛”离开了“皮”,永远失去依附,更谈不上创新发展。因此,儒学创新应在同当代文化建设相结合中,开拓前进。这就是本文的结论。 (责任编辑: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