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宁寺水陆画还展现了当时的演出为杂剧和杂技表演交叉进行的情景。图中人物有的是戏曲艺人,有的则明显为杂技演员,如扛鼎的侏儒、赤膊的大汉等。杂剧演出每次四场,在各场之间加杂杂技演出,这一点直至明代万历年间仍然沿袭,见于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九“戏剧”条的记载。
戏班演出从不专门呆在一处,而保持流动的方式,这一点自古而然。汉·郑玄注《周礼·春官》所谓“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的“野人”,就是指的民间从事流动演出的艺人。唐代出现具体的记载,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下所记刘采春陆参军戏班,就从江苏到浙江进行演出。唐玄宗开元二年(公元714年)曾有敕令:“散乐巡村,特宜禁断。”(宋·王谠《唐会要》卷三十四)宋词人苏轼为说明仕途艰辛,曾用优人的奔波生活作比:“俯仰东西阅数州,老于歧路岂伶优。”(《苏东坡全集·次韵周开祖长官见寄》)元人习称杂剧艺人的流动演出为“冲州撞府,求衣觅食”(《宦门子弟错立身》第五出)。元代南戏《宦门子弟错立身》就描写了一个杂剧班子从山东东平到河南洛阳活动的情况。晋南大都市以平阳府为最,平阳的杂剧艺人平时除了在府城内部活动以外,也到周围城镇乡村去赶赛。例如万荣县孤山风伯雨师庙元代戏台石质残柱上刻有这样的字迹:“尧都大行散乐人张德好在此作场,大德五年三月清明,施钱十贯。”这个张德好也是平阳府的杂剧艺人,他于1301年清明节前率领自己的戏班沿汾河南下,来到这里进行祭神演出,并为神庙捐了钱。又如在汾河的入黄口——禹门一带的河津县,也曾有过一个元代戏班的足迹,在北寺庄禹庙戏台台基石上刻着如下字样:“建舞楼,都科韩□□张鼎拙书,石匠张珍刊。庆楼台,大行散乐:古弄吕怪眼、吕宣,旦色刘秀春、刘元。”很明显,这个戏班是为该庙的舞楼建成而作庆贺演出。山西省洪洞县明应王殿南壁东次间杂剧作场图题额为:“尧都见爱大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泰定元年四月日。”所谓“尧都”指平阳(今临汾市),传说唐尧都于此地。“忠都”指蒲州(今永济县)。忠都秀应该是蒲州一带的杂剧女艺人,而得到了这里的中心城市平阳府观众的推戴。她就以平阳为根据地,在这一带地区参加各个庙会的巡回演出(例如洪洞县就是临汾市的紧邻),并于1324年来到明应王庙为神殿的落成进行献演。
戏班流动的方式,旱路多靠肩挑驴驮车载,水路多靠船运。《宦门子弟错立身》里描写戏班赶旱路情景是:“奈担儿难担生受,更驴儿不肯快走。”山西省右玉县宝宁寺水陆画中有一幅即反映了元代戏班携带道具乐器赶路躜行的情景。
宋、金、元三朝的杂剧伴奏乐器常见的为大鼓(教坊鼓)、杖鼓、板鼓、筚篥、拍板、笛、琵琶、方响等,另外有一个用来调度指挥的杖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宋、金、元杂剧配器有逐渐简化的倾向,乐器种类和数量都趋于减少。北宋时期乐器种属最多,金、革、丝、竹、木俱全。到了金代则去金、丝不用,仅余革、竹、木三类。元代更将这三类中的器品减缩至更小的范围。南宋可视作与金同时,而其两幅绢画杂剧图似是特殊的承应演出,故其配器情况仅可作为参考数据。北宋杂剧演出伴奏乐器众多,应该是受到宫廷教坊影响的缘故。教坊乐部配器齐全,民间也尽力仿效。入金以后,情况发生变化,杂剧在民间的长期流动演出,使它必需在剧团的组织结构上达到最佳构成,因此除了必需的乐器以外,其它尽量减省。这样,一些音量过小、不适用于农村神庙戏台和大庭广众演出的丝弦乐器就被去掉了。发展到元杂剧,更加重视的是旦、末的唱腔,配器的音量反而需要压低,否则乐声嘈杂,唱腔便听不清楚了。于是,以鼓、笛、板组成基本的乐器演奏单位成为流行的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