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杂剧演出中用到乐床,我们在山西省稷山县马村5号金墓中看到了实物模型形象。其后排设置乐床一架,上面坐有四个女艺人,其中三人正在演奏筚篥、笛、拍板等乐器,另一个袖手而坐。乐床是女艺人演奏乐器、“做排场”显示阵容、招徕看客、为登场演员做辅助表演的地方,设置在戏台上面。
涂面化妆早在唐代已经见到,例如唐代歌舞戏《苏中郎》的饰演者就涂成“面正赤”(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五代时后唐庄宗也曾“自敷粉墨,与优人共戏于庭”(宋·孔平仲《续世说》卷六)。北宋以后“涂抹粉墨作优戏”(宋·徐梦萃《三朝北盟会编》“靖康中秩”卷六)已经成为定制,当时习称为“抹土搽灰”。所谓“抹土搽灰”,土指黑色,灰指白色,白色搽满脸,故称“搽”,黑色抹几道,故称“抹”,是副净、副末色的化妆特点。从戏曲文物看,北宋时的画脸方法主要是在白粉底的基础上,用墨线通贯双眼,如温县墓、荥阳石棺里都如此。金代以后有所变化,又有在脸上画大黑蝴蝶、勾白眼圈的,例如侯马董墓。稷山马村8号金墓中间一位副净,将眉毛、嘴圈都涂成鲜艳的桔红色。元代更进一步,不但继承了墨道贯眼、黑蝴蝶遮面的画法,忠都秀壁画后排左第三人用重墨画双眉,眉做卧蚕式,眉与眼之间又用白粉明显隔开,则是第一次出现的正面人物加强性的俊扮化妆,增添了人物的英武之气,它标志着中国戏曲的面部化妆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挂髯也始见于北宋杂剧雕砖。温县墓右一人即于下巴上蓬有一团胡须。金代稷山马村3号墓左第二人则于颔下雕出倒三角形。元代忠都秀壁画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假髯了,其中四人有髯,除后排左起第一位白衣击鼓的伴奏人员为真髯以外,其余均为假髯。前排左第二人净色为络腮胡,蓬松杂乱,髭须尽张。其髭须自人中至耳边拉一道弧线,但腮部却露出而无髯,嘴周围则留有一个圆圈便于说话和“做鬼脸”。他的髯明显是粘上去的。他的眉毛粗黑而成火焰形,也应该是粘的假眉。左起第四人为三髭髯,较稀疏,是在两耳之间拦上一道细绳挂上去的。他的眉毛则是画的,用三条横线组成。后排左第三人挂满髯,和上述露口髯、三髭髯共同代表了元杂剧髯口艺术的水平。
从今存宋代戏曲文物形象来看,当时杂剧装扮已经有了服饰上的简单区分,如装官的、装村民的等,另外也运用了少量道具,常见的如引戏随身携带的扇子、装孤所拿的笏板、副末所持的杖等。元代演剧的服饰留有文字和文物的记录。今存《元刊杂剧三十种》剧本里经常见到“披秉”、“道扮”、“素扮”、“蓝(褴)扮”等提示,说明当时已经有对社会各色人等不同服装的广泛采用。今天见到元代戏曲演出的文物形象,如山西省洪洞县霍山明应王殿壁画、运城市西里庄墓葬壁画等,都鲜明地显示了当时的服装扮饰情况。《蓝采和》杂剧第四折里还说到置买杂剧服装:正末蓝采和出家三十年,回来后说如果再登台,就要“将衣服花帽全新置”。王把色则让他放心,说:“哥哥,你那做杂剧的衣服等件,不曾坏了。哥哥,你揭起帐幔试看咱。”元代演出里也出现了专有名词“砌末”,如《宦门子弟错立身》南戏第四出有云:“(末)孩儿与老都管先去,我收拾砌末恰来。(净)不要砌末,只要小唱。”砌末就是演出中要用到的道具。对于道具的具体描述也见《蓝采和》杂剧第四折:“是一伙村路歧”,“持着些枪刀剑戟、锣板和鼓笛。”枪刀剑戟都是登场所需的东西,这在明应王殿壁画里也有所反映。服装道具又被称为“行头”,例如元代戏班出去巡回演出要“提行头”,《宦门子弟错立身》第十二出末说:“只怕你提不得杖鼓行头。”生说:“提行头怕甚的。”山西省右玉县宝宁寺藏元代水陆画“右第五十八:一切巫师神女散乐伶官族横亡魂诸鬼众”一幅下层所绘艺人,就是携带行头赶路的形象,所带有拍板、手鼓、令箭、画轴、扇袋、短刀、长钺、大扇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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