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站在这样的高度,吴宓专门写了《孔子之价值及孔教之精义》一文,发表于1927年9月22日的《大公报》上。在文章中,吴宓是本着“智慧思考”,“坚持孔子之学说”来“复申”孔子的价值及其学说的精义的。他认为,真正的尊孔,应该注重两条途径,一是实行,二是理论。因为“孔子教人,首重躬行实践,今人尊孔的要务”,便在“自勉勉人,随时地实行孔子之教。”②在理论上,吴宓提出了求得孔教真义的基本方法:“融汇新旧道理,取证中西历史,以批语之态度,思辩之工夫,博考详察,深心体会,造成一贯之学说,洞明全部之真理。”②可以看出,吴宓对孔学研究持严谨求实的态度、开阔高远的思路、崇高中正的目的。 那么,孔子的真正价值是什么?吴宓引证分析孔子弟子对孔子的评价,并赋予其现代意义,认为“孔子者,理想中最高之人物。其道德智慧,卓绝千古,无人能及之,故称为圣人。圣人者模范人,乃古今人中之第一人也。”②具体地说:①孔子本身已成为“中国文化之中心。其前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传;其后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开;无孔子,则无中国文化。”②(这句话又见于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一书,当为学衡派的共识)这个评价是否过高,可以再讨论。②孔子是“中国道德理想之所寓,人格标准之所托。”②吴宓痛诋当时社会道德沦丧、腐化堕落,而欲把孔子作为道德理想的寄托和人格理想的体现。他说不但一人一家,即一国一族之盛衰灭亡,世界文化之进退,都是以道德水准的高低、大多数人的人格水平为枢机的,并试图通过孔子的道德人格来改良世道人心,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种“道德救国”却是不可能实现的。 吴宓对孔学的精义也有独到的阐发。他认为孔子“确认人性为二元(善恶、理欲),揭橥执两用中为宇宙及人生之正道,以孝为诸种德行之本,而以克己复礼、行忠孝、守中庸为实行道德之方法。”②在吴宓看来,孔子认定人性是二元的:“人无纯善,亦无纯恶,生人本性,亦善亦恶,有理有欲”,而人性中向上的部分能够“常向善而从理”,劣下的部分却“趋恶而肆欲”②。这二者不断争斗,没完没了。因此,只有把道德立起来,才能使人守礼法,乐德义,卓然自别禽兽,让人性中高尚的那部分得到培养、发达,最终造就善人——这就是“仁”。我们知道,“仁”为孔子学说的核心范畴之一,历来理解差异很大。吴宓认为“仁也者,人之所以同也。仁者诸德之本。而仁又人性之别名,人道之特征也。”②即就是说,“仁”是人之为人的共同本质,为诸德之根本,又体现了人道的特征。孔教又最重孝。对此,吴宓不是从社会而是从人性角度来阐释的,因为“人在襁褓,天真未凿”,尚未受外界习染,怀有赤子之心,这时开始设法培养,发达其仁心,就像种树要择其最易滋荣发育之处来栽培一样,因势利导,可以收事增功倍之效。“仁”与“孝”同为“本”,实是一体之两面,“仁”是面向所有人的,“孝”则主要是面向家族亲情的,在传统社会,二者相通又混融,生发又圆融诸德行。 吴宓在阐述孔子教人实行道德的方法时,首先谈到“克己复礼”,认为“克己”就是以礼制欲,就是诚(不自欺);“复礼”就是以“一己此时之身份地位,而为其所当为”,或“随时随地”尽其应尽的义务,“而无丝毫缺憾”。换句话说:“克己者,所以取人性中本来之恶;复礼者,所以存人性中本来之善。”②对于“克己”,吴宓还有更深刻的说明:“能以理制欲者,即为能克己”,并把克己当作人生“实践凡百道德之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