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墓百戏壁画乐舞图
带有宗教图腾色彩的原始祭祀乐舞,启迪了人们的戏剧观念。当这种乐舞的宗教巫术性质日趋淡化,以人为中心的娱乐审美观逐渐滋长后,就向纯表演性的初级戏剧靠近了。
先秦时期先由巫祭歌舞里分化出了女乐,又因为日常娱乐的需要形成了优的职业,随后,在女乐和优人的歌舞表演中逐渐产生了初级的戏剧形态。女乐以表演歌舞为职业,其出现时间不晚于三代,据说夏桀宫中已经有大量的女乐艺人,《管子·轻重甲》说:“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衢。”优人则是氏族社会里所分化出来以娱乐贵族为专门职业身处贫贱等级的人物。先秦时期对女乐和优人有许多不同的称呼,如倡、俳、伶、侏儒、弄人等等。
这些概念原本不太区分得开,如东晋·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优的含义为:“倡也。”而解释倡时则说:“乐也。”那么乐又是什么呢?是“五声八音总名”。原来优和倡都是与音乐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以表演为职业的。所以《史记·滑稽列传》说:“优孟,故楚之乐人也。”许慎又解释俳为:“戏也。”解释伶则说:“弄也。”弄的含义则是“玩也”。侏儒是矮人,常被用来充作优人而从事逗乐,如秦国著名优人旃就是矮人,《史记·滑稽列传》说:“优旃者,秦倡侏儒也。”所以侏儒一词常与优并用,如《管子·小匡》说:“倡优侏儒在前。”总括来说,优人通过表演来娱人,表演的内容以戏弄调笑和歌舞为主。
秦代以前优戏的戏剧化程度,今人缺乏认识。文献记载多从讽谏匡政的角度着眼,为我们留下一些优人谈谐机敏的文字,例如楚国优孟谏庄王的贱人贵马,秦国优旃谏始皇的扩苑囿、谏二世的漆城等。仅有一条文字,夸张描述优孟扮饰楚国已故丞相孙叔敖达到乱真程度的故事,但却由于搅乱了装扮与生活真实的界限而致不可信(见《史记·滑稽列传》)。即使所记录的确为事实,那也只是一种原型模仿,缺乏戏剧情境和结构。倒是《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的一段描写值得重视:“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至于鱼里。”尽管文字仍不够清晰,但其中透露出以下信息:一,民间有习常的优戏表演(即所谓野人之乐);二,表演似乎像后世社火队伍那样交织于行进中;三,表演具有很大的艺术吸引力。只是表演的具体形式不明。不过一般看来,优戏在这一阶段还只处于低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