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对待自然与社会的重要原则是“知常”,“知止”。
二、“道法自然”的生态思想
美国物理学家J·卡普拉在《非凡的智慧》一书中说:“在伟大的精神传统中,在我看来,道家提出了关于生态智慧的最深刻的,最完美的说明。这种说明强调了一切现象的基本同一和在自然循环的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嵌入。”道家的“道通为一”证明人的本质与自然本质的同一性,“道法自然”则强调人的行为与社会自然结合一体。当代世界人类面临许多严峻的生态问题、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人口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已经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认识和技术方法可以解决的,它必须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合流的基础上才能展开研究,寻求解决的途径。道家的“与天为徒”、“道法自然”的整体自然观,回归自然,以自然为人类精神家园的价值观,表现了人类文化的深刻智慧,为构建现代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化提供了智慧的源泉。
人类行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作为宇宙和人的共同本原的道,基本法则就是自然。什么是自然?自然是一种状态。《老子》赞颂智识未开的赤子:“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玃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55章)。含德之厚者和赤子一样,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他们看起来很柔弱,却蕴涵着无限的生命力,这是从自然的创造能力来理解自然。庄子对自然状态的理解是:“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骈拇》)。乌类的脚有短有长,这是它们的自然之性,要人为地改变这种自然状态只能造成悲剧。他要说明的是儒家以仁义礼智的文化规范改造人违反了人的自然本性,认为人性的自然才是人性的真实。这里同时也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尊重自然的价值,主张人与自然统一是“道法自然”的重要思想,也是现代生态哲学的基本取向。道家对人的存在与自然存在的关系,对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表现中国文化的深湛的智慧。罗马俱乐部主席奥马利欧· 奇说:人们在“陶醉于自己的能力和眼前的成绩”时;“并未意识到在许多情况下,明天将会为今天的收益偿对重大的代价,此外,他们从各个方面使用科学论证的同时,却疏忽了唯一能够起协调作用的哲学、伦理和信仰”,“其中最重要的是当代人已经丧失了的整体感,这是一个严重的倒退。”他认为“未来是一次伟大的文化复兴的发展,而不可能是别的。”他这里指的文化复兴,是指继承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的基础上,开创新的以生态文化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