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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天人合一”生态智慧:自然是美的源泉(二)(3)

2009-07-31 15:09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赵载光
《韩非子·解老》发挥了《老子》的“去甚、去奢、去泰”的观念说:“周公曰:天地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天地不能常侈常贵,而况人

《韩非子·解老》发挥了《老子》的“去甚、去奢、去泰”的观念说:“周公曰:天地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天地不能常侈常贵,而况人乎!”自然界因为有寒冬的冰雪封冻的闭 ,才有春夏草木的繁茂,自然界不能总是春夏的繁茂,没有冬天的萧索。如果有这样反常的冬天,也会增加植物的病虫害,对草木和庄稼的生长反而不利。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如此,常侈常贵是不可能持久的。现代工业化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及其消费观念恰好犯了这方面的错误,认为人类可以通过发展技术不断向自然索取,保持“常侈常贵”的繁荣。这种违反自然生态规律的一厢情愿的文化观,是造成现代生态问题,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知足”与“去甚、去奢、去泰”是纠正现代人类头脑过热的清凉剂。

《老子》认为人的正确行为是顺乎自然而无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无为”是《老子》哲学的一个中心,它的本义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顺其自然以完成人的理想:“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64章)。无为同时也是一种策略一种方法:“无为而无不为”。(48章)。无为就是不强为,顺应自然、因势利导以达到目的。这种方法可以运用到社会政治中,也可以运用到自然方面。日本农学家福岗正信发明的“自然农法”,就是充分运用这种自然无为的原则。他在《自然农法》一书中说:“自然农法基于无为的哲学观点,主张还原于其自由的自然。”“要求人们真心实意地去亲近自然,放弃一切人为手段,以自然取代人为,这都是基于自然农法的观念。”自然农法是对工业化的石油农业的否定。它主张以草除草,以虫除虫,浅耕或不耕,保护土壤结构,是一种生态农业。现代提倡生态产业、生态城市以至建设生态社会,自然无为可以给我们许多智慧的启迪。

庄子认为天道就是“无为”,而人道往往违反天道,是“有为”。“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尊者,人道也。”(《在宥》)。人的“有为”与自然的“无为”是一种矛盾:“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不明于天者,不纯于德;不通于道者,无自而可;不明于道者,悲乎!”(同上)。人不能不利用和改造自然,“不可不为”。但如果“不明于天”,“不达于道”,“有为”的结果就是可悲的。解决有为和无为的矛盾,一是要认识自然的规律——“知天之所为”,一是人要认识自己的行为——“知人之所为”。“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大宗师》)。郭象注:“天者自然之谓也,天之所为者,谓三景晦明,四时生杀、风云卷舒,雷雨寒温也。……知人之有为于有分,故任而不强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极,故用而不荡也。”自然的运行是天生的,不可强力更改;人的行为应该有自己的规范(有分),不能超越范围。人的认识也是有限的,应该知道这个限制。从个人来说,知道了这两个方面,才能“终其天年”。从人类社会来说,知道这两个方面,才不会干出蠢事来。道家的“知止”、“知常”与“无为”,为现代人从哲学的视野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化,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责任编辑:七月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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