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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义论语解读——宪问篇第十四(中)(3)

2009-06-11 15:5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安德义
一、治国方略问题。诸子百家学说,尽管异彩纷呈,各又自成体系,但有一个共同点,均是“求仕”而“干世”的学说,为君王呈献一份治国蓝本。法家以

一、治国方略问题。诸子百家学说,尽管异彩纷呈,各又自成体系,但有一个共同点,均是“求仕”而“干世”的学说,为君王呈献一份治国蓝本。法家以“法”治国,儒家以“仁”治国,道家以“无为”治国,等等不一而足。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也是儒法道三家。卫灵公治国,我们可以说他采用了道家的治国方略,“无为而治”、上无为而下有为,“无为而无不为”的治国方针。道家的“无为而治”即“南面术”,是统治者,管理者的学问,卫灵公手下的能臣大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井井有条的运转,正是卫灵公“无为而治”的形像描绘。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辱之。”老子把管理艺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太上不知有之。”沐浴你的大恩而并不知道你的存在,接受你的管理而并不知道管理者的存在,“百姓淡然不知其善。”这是最高的境界,化“有”为“无”。第二个层次,“亲而誉之。”亲近你,并赞誉你,这类管理者事必躬亲,勤政廉洁,兢兢业业,克勤克俭,一般说这一类的管理者是很好的管理人才。第三个层次,则是“畏之”。害怕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猫鼠之间的关系。最后一个层次,管理者靠羞辱的手段管理下属,被管理者也羞辱管理者。卫灵公的管理术当属“无为而治”。“太上不知有之”的管理术,所以他不问政事而可享政42年,儒、道在许多领域有时也是相通的,“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卫灵公篇》)讲的也是“无为而治”,儒家的无为而治谈的是“圣人的管理术”,卫灵公无道,不是圣人,但他却运用了圣人的管理术,这也是笔者要谈的第二个问题。

二、“仁者安仁,是智者利仁”的问题。“修身”“克己”“修己”包括“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一系列修身必须的功夫,但对一个管理者来说,终其一生也难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当你达到这个境界的时候,可能年事已高,又不堪政务的繁冗了。尧、舜、禹、周文王、周武王是儒家学说的理想圣人,芸芸众生,凡夫俗子者居多,七情六欲均十分健全,但他们也要管理或治理天下,这一类无德无道或道德修养不足,修道未善的人如何治理天下,孔子一边高要求,“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但一边又说:“仁者安仁,智者利仁。”意思是如尧舜禹等圣人仁德在身,以仁安天下,固然是上上策。非仁者不能安仁时,退而求其次,“智者利仁。”智者难能以“仁”修身,以“仁”养身,但可以以“仁”治人。晋文公“谲而不正”,品行不端,却能称霸中原,他则属于“智者利仁”。不论他假“仁”也罢,假“义”也罢,均十分高妙的运用了“仁”。刘邦能开创汉代几百年的基业,也当属于“利仁”类人物。三国刘备,意欲匡扶汉室,也在“利仁”方面下了功夫,他是一仁御一智,一智御五勇的格局而获得三足鼎立的局面。项羽虽无文化,但他英勇盖世,意欲“利仁”,可惜当需大仁时,他不能,尽施一些妇人之仁,同甘共苦,吮疽敷疮类小人之仁。刘邦成功,利大仁;项羽失败;利小仁;灵公虽无道,但人也是智者,善于利用仁道以治天下。孔子在《说苑•尊贤篇》中赞扬灵公。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当今之时,君子谁贤?”对曰:“卫灵公。”公曰:“吾闻之,其闺门之内姑姊妹无别。”对曰;“臣观于朝廷,未观于堂陛之间也。灵公之弟曰公子渠牟,其知足以治千乘之国,其信足以守之,而灵公爱之。又有士曰王林,国有贤人,必进而任之,无不达也。不能达,退而与分其禄,而灵公尊之。又有士曰庆足,国有大事,则进而治之,无不济也,而灵公说之。史鰌去卫,灵公邸舍三月,琴瑟不御,待史鰌之入也而后入。臣是以知其贤也。”

孔子作了两点说明,一是朝廷之公与闺门之私的区别,赞扬其朝廷之公,不论其闺阁之私。二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疏,不论亲疏,唯贤是举,对弟弟公子渠牟,“灵公爱之”,对“士”王林,庆足之类,“灵公说之。”更有趣的是《庄子•则阳篇》中的记载:

仲尼问于伯常骞曰:“夫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田猎毕弋,不应诸侯之际。其所以为灵公者,何邪?”伯常骞曰:“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盆)而浴。史鰌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

一边说他饮酒作乐,不听国政,田猎捕兽,不应诸侯之会,有妻三人,同盆而浴。一边则说他,贤臣史鰌奉召进君所,灵公叫人接过他手上的物品,并使人搀扶着他。伯常骞说他;“生活中的他是那样的散漫无羁,见到贤人却是如此的庄严肃穆而尊敬他们,这就是卫灵公敬贤,用贤,智者利仁,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的高超的管理术,或曰统治术。成玄英在注《庄子》时说:谥法,德之精明曰灵,这个“德之精明”也只能是对晋文公“谲而不正”,卫灵公的无为而治以及他的“智者利仁”的又一种说法而已。

三、是修身理论绝对化的问题。灵公无道中含有道,“无道”是指他修身不够,生活糜乱;“有道”是说他善用无为之术,善于“利仁”,善于知贤,敬贤而用贤,这也是卫灵公的高妙之处。我们现在反过来,看《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礼记•大学》的作者强调“修身”,固然很重要。孔子文化修身的确是关键,“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可能只从正面在叙述,从正面在要求,并未从正反两个角度去强调。《大学》作者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卫灵公的确是本已乱而末又治的典型,你不能不承认,一种理论强调到绝对化的程度,这种理论则容易走向僵化的末路,孔子“仁者安仁,智者利仁”就是“修身”理论灵活运用最好的说明。孔子还在《里仁篇》中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也是对“利仁”说的补充,“天下之事,没有绝对的正确(无适也),没有绝对的错误(无莫也)。”只依从义来行事,义者,宜也。一切以恰当为最高原则,“义与之比”。卫灵公以事功为“义”,刘邦以夺取天下为“义”,晋文公以纠合诸侯为“义”。皆以修身为本固然不错,强调到绝对化的程度时,人们就开始对孔子学问真实性可操作性采取怀疑的态度了,孔子学问的确博大精深,给人确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的通透宏远的感受,后学将其一一坐实,反倒显得不妙。

【原文】

14.20子曰:“其言之不怍①,则为之也难。”

【注释】

① 怍(zuò):惭愧。

【语译】

孔子说:“一个人说起话来大言不惭,那么要兑现所说的话很困难的。”

【解读】

本章仍然是孔子谈“言”与“行”的关系。

言与行的关系有许多种,明代思想家吕坤在《呻吟语•应务篇》中作了一些较为详细的分类:

智者之于事,有言之而不行者,有所言非所行者;有先言而后行者,有先行而后言者;有行之既成而始终不言其故者。

言而不行者属于空言,言行不符者属于虚言,言先行后者属于实言,行先言后者属于谨言,行之而始终不言者属于缄言或曰无言。沉默者金,开口者银,慎言者为最妙。荀卿在《荀子•大略篇》中将“言”与“行”与“用”三者关系分为四类:

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原文】

14.21陈成子弑简公①。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②!”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注释】

① 陈成子:即陈恒,又叫田成子,齐国的大夫。在公元前481年杀死齐简公,立齐平公,掌握了齐国的政权。简公:即齐简公。姓姜,名壬。公元前484—481年在位。    ② 三子:指孟孙、季孙、叔孙三家大夫。由于鲁国政权旁落,这三家主宰着鲁国的政治,故哀公不敢自己做主。

【语译】

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听说后马上洗澡斋戒而后去朝见鲁哀公。他报告给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请君主出兵讨伐他。”鲁哀公说:“你去报告三位大夫吧!”孔子(退了出来,)说道:“因为我曾做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哀公仍旧说‘你去报告三位大夫吧!’”孔子去向三位大夫报告,但他们都不同意出兵讨伐。孔子又说:“因为我曾做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

【解读】

本章记载齐国“陈成子弑简公”、孔子请求出兵讨伐的过程。

陈成子谋杀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上朝报告鲁哀公,意在请兵讨齐以伸张正义,然而哀公大权旁落,兵权在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家手中。遭到拒绝,孔子无奈。

有趣的是,告哀公出来去季氏三家路上,孔子自言自语地说:“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报告“三子”出来,在回家途中,又自言自语地说:“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同样的话自言自语的重复两次,可说明三点:

一、孔子已然年迈,哀公十四年,孔子时年71岁,垂垂老矣,说话难免罗嗦,龙钟老态之状已然表现殆尽。

二、孔子一贯强调“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子离鲁司寇之职已有十五年之久,早已不参与鲁国朝政,此次的确事关伸张道义之大事,不能不越位而告,口中念念有词,说:“不敢不告”,是对自己不在其位而又冒然谋政的自我心理宽慰。

三、是孔子表现“正其谊而不谋其利,谋其道而不计其功”,“知其不可而为之”精神的又一次体现。

【原文】

14.22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语译】

子路问怎样侍奉君主。孔子说:“不能欺骗他,但可以当面规劝他。”

【解读】

本章谈有关事君既忠且直的问题。

子夏在《学而篇》中说:“事君能致其身。”说的就是侍奉君王要忠诚,尽心竭力,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努力工作,不能有半点懈怠,半点欺哄,“勿欺也”。孔子又强调,忠而当直,不可愚忠,一旦君王有过错,可以犯颜直谏,则不能因忠而愚,因愚而苟同,因苟同而欺瞒。“君曰可,臣亦曰可,君曰否,臣亦曰否。”君臣一气,“同而不和”则是愚忠,而不是智忠。“勿欺也”是对“忠”而“言”,其心无贰。“可犯也”是对“直”而言,其心可鉴。侍奉君王需要既忠诚又正直。

(责任编辑:官法如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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